闽台武术节--海峡两岸“武术之星”选拔赛是海峡两岸(厦门.思明)亲情联谊会的主要活动。本活动由9.8投洽会组委会、厦门市思明区委区政府和海峡都市报联合主办,厦门市思明区经济贸易发展局承办,厦门中电文化传媒有限公司策划执行,厦门大学国术与健身研究中心协办。
本次活动将借由海峡两岸亲情联谊会的媒体大力宣传,尤其是海峡都市报作为联合主办单位的全程参与和报道来拓展其社会影响力,充分利用报纸、网络、电视等多重媒体进行立体化宣传造势,将是一场聚焦眼球充分展示中华传统武术魅力,宣扬武术精神的武林大会。
武术节活动分两个阶段:一、台湾、厦门、篮球比分直播:、漳州分赛区预选赛。二、“武术之星”厦门总决赛。
一、比赛时间、地点
第一阶段:2011年8月,分赛区预赛,分别在台湾、厦门、篮球比分直播:、漳州各地举行,预赛具体比赛时间、地点由各分赛区承办单位自行确定,另行通知
第二阶段:2011年9月8日-9月10日决赛。地点:厦门市五一文化广场。时间:9月8日下午5点开幕式;9月9日日下午5点-晚上9点拳术类和功法绝技决赛暨颁奖;9月10日下午5点-晚上9点器械类和集体表演项目决赛暨颁奖。
一、拳术类:五祖拳、太祖拳、永春拳、鹤拳、地术拳、长拳(包括华拳/查拳/炮拳/洪拳/少林拳等)、太极拳、象形拳/螳螂拳/猴拳等、形意/八卦/八极拳、通臂/劈挂/翻子拳、其它拳术
二、器械类:剑术、刀术、棍术、枪术、南刀、南棍、双节棍(单/双)、九节鞭(单/双)、太极器械、双器械、软器械、其它长器械、其它短器械
三、功法绝技
四、集体表演项目
三、参赛办法
1、凡武术爱好者均可报名参赛。
2、报名时,在报名表所报项目相应栏目内填写具体参赛项目套路名称,所报项目不在具体竞赛项目内的,则按大类归入“其它拳术、其它长器械、其它短器械等”项目进行比赛。
3、上届各项目“武术之星”如项目相同,可报名直接进入决赛,无需参加预赛,但报名时需提供获奖证书,并与组委会确认。
4、本次比赛为个人赛和集体表演项目赛,报名时不设领队、教练,一切事宜由选手本人直接与组委会报名联系,未成年儿童、少年由家长负责联系,并由家长陪同参赛,集体表演项目需指定联系人。
2、集体表演项目限6-20人(特殊情况需征得组委会同意),必须有伴奏音乐。
3、功法绝技必须健康安全,参赛场地特殊要求需提前与组委会沟通联系,材料自备。
4、选手自行办理“意外伤害保险”,竞赛期间因健康情况而引发的伤病等,均由各参赛单位自行负责,经费自理。
5、参赛人员均须签署《责任声明书》,参赛者每人一份,并在报名时上交,凡未签署《责任声明书》的选手不能参赛。
四、竞赛办法
1、本次比赛为个人单项“武术之星”评选赛和“集体表演项目”评选赛。
2、各项目比赛第一名设现金奖。
3、比赛按项目录取名次,不论年龄、性别、套路和门派,同一项目四个赛区共选取8名选手参加决赛。
4、每个赛区每个项目通过预赛或评选等方法选取前2-3名选手报送组委会选定参加决赛,如相应项目在某些赛区通过报名和预选不足2人时,则由其他赛区增加选送,额满为止。决赛8名选手或增补选手的最后选定由组委会根据决赛报名资料和相关水平证明材料确定。
5、 通过预赛报名和预选不足5人参加决赛的比赛项目,不设“武术之星”奖项和现金奖。
6、比赛时间:
(1)单练项目:40秒-2分钟
(2)太极拳:4-6分钟
(3)太极器械3-4分钟
(4)功法绝技:6分钟以内(特殊情况需征得组委会同意)
(5)集体表演项目:6分钟以内(特殊情况需征得组委会同意)
7、评选规则除按本规程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外,均采用国家体育总局武术运动管理中心2006年审定的《传统武术竞赛办法》执行。
8、决赛同分处理办法:各项比赛如遇名次分数相同,则由全体裁判员投票,决定排名顺序。
9、预赛裁判员由各分赛区选派,决赛裁判员由各分赛区推荐,报组委会选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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