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交警网消息,16775辆厦门牌照机动车的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已按规定作废。据了解,截止2016年9月30日,这16755部机动车因已达到国家规定的强制报废标准,且机动车所有人逾期未办理注销登记,厦门交警支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九条之规定,发布作废公告。
记者在这份清单上看到,16755部机动车以摩托车为主,包括普通摩托车、轻便摩托车在内,总共有15570部;还有一些大型车、挂车、外籍汽车、小型汽车等机动车,使用性质包括货运、非营运等,机动车所有人大多为个人。具体清单内容可登陆厦门交警网查看。
据了解,这些车辆若强制上路,将被扣车,相关人员也将受到相应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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