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公借钱赌博,老婆也要连带偿还?近日,湖里区居民林女士因老公欠债被人告上法庭,债主声称,林女士的老公拖欠10万元借款,应该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
最终,法院判决认定,债主明知借款用于非法用途,因此借贷关系不受法律保护,夫妻二人无须偿还这笔“赌资”。
遭遇:丈夫借钱赌妻子当被告
林女士今年33岁,丈夫小吴比她大四岁。
据林女士说,她和丈夫已经分居多年。但不久前,债主刘先生突然起诉到法庭,状告林女士及其丈夫小吴,主张小吴借款25万元一直未还,要求她和丈夫共同偿还。
刘先生向法庭提交了一张25万元的借条,不过,借条上并没有写明借款的用途。据原告方刘先生说,这25万元借款,其实分为两笔。一笔是最初借的15万元,小吴用于经商;另一笔是后借的10万元。这两笔债务,都发生于林女士和她丈夫婚姻关系存续期间。
因借款期限到了以后,小吴一直不还钱,近日,债主只好起诉到法院。
争议:借钱作赌资法律保护吗
“他借钱去赌博,怎么能让我来还钱?”庭审中,妻子林女士主张,债主明知小吴借钱用于赌博和偿还赌债,却还借钱给他,这样的赌债不受法律保护。
林女士还说,她与丈夫已分居多年,借款即便存在也属于丈夫的“个人债务”,与她无关。
法庭之上,林女士还拿出了一份录音证据,证实债主明知其丈夫借钱用于赌博仍将钱借给他。
另外,就连林女士的公公也帮她出庭作证,证明说自己的儿子小吴确实经常在外赌博。
老人还在法庭上爆料,之前曾经听儿子的朋友说过,小吴是被债主刘先生骗去赌博,输了十几万元,才欠下这笔赌债。
面对林女士及其公公的“赌债说”,债主刘先生承认,25万元债务中,有10万元钱,是自己知道小吴借钱用于赌博,但因双方是十几年的朋友,他才借给小吴10万元。
判决:借款用来赌法律不保护
近日,湖里区法院作出一审判决,10万元用于赌博的借款不受法律保护。但剩余的15万元债务有效,而且是夫妻共同债务,夫妻二人要共同偿还。
法官分析说,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第十一条的规定:“出借人明知借款人是为了进行非法活动而借款的,其借贷关系不予保护。”
而本案中,债主确认其明知小吴借款10万元是为了用于赌博,仍将钱借给小吴,因此,这10万元借款不受法律保护。
另外,剩余的15万元债务,分居妻子该不该担责?对此,法官认为,根据我国婚姻法等相关规定,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应当以夫妻共同债务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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