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独家对话洪某。蔡立荣摄
据厦门商报报道 “小时候乡愁是一枚小小的邮票,我在这头,母亲在那头……后来啊,乡愁是一方矮矮的坟墓,我在外头,母亲在里头。”这是著名诗人余光中《乡愁》中的诗句,今天记者要给你讲述的是一名特殊的逃犯。
他是厦门人,14年前,他在厦门犯下人命案,与那些出事后远走他乡的逃犯不同,他并没有逃走,而是十几年来一直隐姓埋名藏身厦门,过着昼伏夜出的生活。
案情回放
为50元嫖资 砍死卖淫女
1998年,香港电影在大陆正大行其道,家住大同路的洪某国听说刚刚上映的几部香港电影格外精彩。5月17日傍晚,他来到思明一家电影院看录像。洪某国正在看电影时,一名年轻女子坐到他的旁边,将一张卡片塞到他的上衣口袋中,原来是失足女在拉客。
洪某国就这样结识了这个叫小丽(化名)的失足女,和她谈好价格,并约定第二天晚上见面。据洪某国后来回忆,当晚看完电影,他就先回家了。
第二天20时许,洪某国如约来到了小丽在中华街道附近一间出租房内,并与她发生性关系。事后,洪某国掏出30元放在桌上,准备穿衣走人,却被小丽拦住了去路。原来小丽以时间太长、自己太劳累为由,让洪某国加价。
洪某国说,他们之前就说好了30元,但小丽堵在门口,非要他付50元才能走。洪某国有些不爽,一来二去,2人吵了起来,小丽最后放下一句话:“今天你要没50元,休想走出这个门!”
洪某国以为小丽有靠山,不给她钱说不定自己真的会出事,为了息事宁人,他同意给50元,但提出要先去厕所洗澡。从厕所出来后,洪某国越想越气,他想起曾经有人利用这种方法抢劫。这时,洪某国正巧走到了出租屋的公共厨房,瞥见了案板上的菜刀。愤怒中的洪某国拿起菜刀插在裤子后口袋,走进小丽房间。2人再度发生争吵,狱中的洪某国回忆,小丽当时与自己厮打,并用指甲抓伤自己的背部和下身。被激怒的洪某国把小丽推倒沙发上,拿着菜刀向小丽劈去……
次日,小丽被发现惨死在房间内,而洪某国也失去了踪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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