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是风里来雨里去,都是打工的,这个送餐员还这样做,真让人气愤。”本月19日,百世汇通快递员张先生发布微博后向本报反映,他送的包裹收件人还没来得及取,就被美团外卖的送餐员“顺走”了——楼梯口的监控拍下全过程。随后,本报记者介入了解此事。
日前,警方传唤该送餐员,对其进行劝诫,并要求其退还包裹。目前,送餐员已将包裹退还,向张先生当面道歉并赔偿200元,而包裹内的鞋子也已还给收件人。
监控视频显示,一名身着“美团外卖”上衣的送餐员拿走一件包裹。
送餐员拿着包裹离开公寓楼。
【回放】
包裹不翼而飞
竟被送餐员“顺走”
事发地点在思明区故宫路的一栋公寓内。张先生说,2月15日上午11时39分许,他把包裹放在一楼楼梯口,发短信通知收件人。没想到,第二天早上被收件人告知包裹丢了,张先生被要求赔偿。当天下午,为证“清白”,张先生查看了公寓的监控,发现该包裹被穿着“美团外卖”外套的送餐员拿走。
15日的监控视频显示,16时05分许,一名身穿“美团外卖”外套的送餐员,来回走动数次,最终把一个包裹放在身前,从茶叶店侧门走出,据称店内当时没人。
收件人胡先生说,包裹内是一双男士帆布鞋,是他花了95元从淘宝买的。
【进展】
送餐员被警方传唤 自称不知该还给谁
20日,记者联系上美团外卖。相关负责人表示,根据记者提供的送餐时间和地址,他们找到了该名送餐员。经了解,该名送餐员姓吴,受聘于配送业务在厦门的合作服务商,他本人已承认拿走了包裹。美团外卖将协同合作服务商,联系失主赔礼道歉并赔偿损失。21日,鹭江派出所的民警也传唤了该送餐员,对其进行劝诫,并要求归还包裹。
在派出所里,吴先生对记者说,他以为包裹是无主的东西,因找不到人询问,就直接拿走了,回家打开后看到里面的新鞋,才知道并非他人遗弃。他说,之所以没归还,主要是因为他不知道该还给谁。
吴先生所在送餐队的张姓队长介绍,按照公司规定,他们本该对送餐员吴先生进行劝退。不过考虑到送餐员已认错并获得谅解,经讨论,公司同意暂时给他一个考察期,后续再做处罚。
【关注】
包裹存在空档期
三大问题存争议
记者查询发现,因快递放在某处而丢失的情况不在少数。这些包裹并没有送到收件人手上,只是放在门卫、楼梯口或者保安室等处,就已显示“签收”。直到收件人取走之前,这些包裹都处在无人看管的“空档”期里。
那么,在这个“空档”期,包裹是“无主”的吗?若被人“顺走”,责任又该由谁来担?这个相对来说还在模糊地带的问题,也引发了一场讨论。
无人看管的包裹“有主”吗?
记者在“有问”平台上咨询了多名法学专家,大多数专家都认为包裹是有主物。福建金海湾律师事务所郑志宁律师认为要具体分析——从监控来看,此事中放置包裹的楼梯口是开放性的,且在收纳盒外,所以不好确定是否是业主故意存放的。
北京盈科(厦门)律师事务所毛汉青律师则不认可遗弃物的说法。他认为,这是放弃对盗窃人的道德谴责——快递上有着收件人的姓名和联系方式,明显是有主物。没开封的快递件放在楼下,明显是买家还没拿,这跟在大马路上捡到东西可不是一回事。
“顺走”属于盗窃吗?
毛汉青律师认为,“顺走”包裹属于盗窃行为。在此事中,包裹虽然放在楼梯口,当时无人直接看管,但它明显是属于他人的财物。他认为,明知是他人财物,却在他人未收件的情况下,拿去占为己有的行为,就是典型的盗窃行为。
对此,郑志宁律师则有不同观点,他认为“顺走”包裹的行为是否构成盗窃,主要取决于当事人的心理状态——是否认为包裹是遗弃物。如果送餐员明知该包裹是有人故意存放的仍然拿走,那么他的行为就构成盗窃;如果送餐员只是认为包裹是遗弃物,那就是拾得他人遗失物、拒不退还的侵占行为。
若包裹遗失,谁来担责?
郑志宁律师认为,收件人在没有明确指示(放在哪、交给谁)的情况下,快递员只是发送短信,就将包裹放在楼梯口,并没有尽到送达的义务,快递员应该承担赔偿责任。
毛汉青律师则认为,若包裹被人“顺走”,快递员也可以向“顺走”的一方追偿。若收件人有明确指示,快递一方也可以免责。若在有物业的小区丢失,业主也有权要求物业进行赔偿。(文/图 记者 兰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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