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改新政让城乡居民和职工更有医疗保障。
城乡居民和职工看病将更省钱。
据厦门晚报报道 下月起,厦门市医保制度将有重大调整,在医保筹资标准、门诊统筹基金报销范围和门诊、住院报销比例及医疗报销费限额等方面,对市民都有诸多利好。
经测算,调整后一个年度内能减轻我市参保人员约7500万元的医疗费负担,让全体参保人员从这次政策调整中享受优惠。
近日,《关于深化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城乡一体化建设的意见》正式出台。今天上午,市人社局局长李钦辉为记者解读了其中诸多亮点。他表示,我市基本医疗保险政策,从过去量的拓展,开始向质的提升转变。
如果市民想详细了解医保新政策,可拨打12333咨询。明天下午3时至5时,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相关负责人将接听12333专线,为市民答疑解惑。
亮点一
补助标准提高了
居民医保每人年筹资标准提高80元,其中财政补助标准从300元提高到360元
现状:自2008年7月以来,我市已将分散的城镇居民、农村居民、未成年人和大学生的医保制度,全部统合到城乡一体的居民医保制度中来。在实现城乡居民医疗保障待遇水平统一的基础上,2011年城乡居民医保的筹资标准和财政投入资金也统一了,真正实现了城乡一致。目前,我市居民医保每人的年筹资标准为380元,其中财政补助标准300元。
新政:下月起,我市将进一步提高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筹资标准,由原来的每人每年380元提高到460元,其中财政补助由原来的每人每年300元调整为360元。国家要求2015年财政补助标准要达到360元,我市提前三年完成了任务,走在全国前列。
经测算,我市提高财政补助标准的政策,需增加财政投入5638万元,其中中央、省财政对大学生居民医保增加投入589万元,市、区财政增加投入5049万元。个人缴费标准由原来的80元调整为100元。
亮点二
使用范围拓宽了
门诊社会统筹基金报销500元的范围,扩大到一般诊疗费和常规医疗体检项目
现状:自2010年我市实施门诊使用基本药物统筹基金报销500元的政策以来,已有42万多人享受到这项政策的实惠。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门诊就医的参保人员,同比增长了一倍多,人均、次均门诊医疗费用均出现了较大幅度的下降,解决了一些慢性病、常见病患者就医购药难的问题,同时缓解了大医院人满为患的现象。
新政:门诊使用社会统筹基金500元的使用范围,由原来只能使用国家基本药物,进一步扩大到可用于一般诊疗费和常规医疗检查项目。李钦辉认为,扩大门诊社会统筹基金报销500元的使用范围,进一步减轻了参保人员到基层社区医疗机构就诊的医疗费负担,同时还可以满足参保人员定期进行血常规、尿常规、心电图、X射线等常规医疗检查的需要,提高了群众预防疾病的意识,在一定程度上避免了部分参保人员随意点药、无病囤药等现象发生,也有利于逐步形成小病到社区、大病到医院的就医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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