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全民健身的广泛开展,加快补齐健身、运动场地设施短板已成为迫切需求。为更好地发挥绿地的社会服务功能,进一步完善全民体育健身服务体系,打造绿色便捷的全民健身新载体,近日,厦门市市政园林局发布了《厦门市城市绿地体育设施建设导则》(以下简称《导则》),结合厦门实际情况,为绿地内的体育设施建设提供了指引。
因地制宜
细化各类城市绿地建设标准
据了解,在城市绿地内建设体育设施方面,国内此前未出台相应的规范进行指导。厦门市市政园林局联合相关部门梳理现有规范依据、实地调研城市绿地,编制《导则》,填补了该领域的理论空白。
参与起草《导则》的市市政工程设计院设计师姚恩民介绍,《导则》遵循因地制宜、生态协调、经济实用等准则,对各类城市绿地的体育设施建设进行了系统性的梳理。以公园绿地为例,公园绿地涵盖综合公园、专类公园(如儿童公园)、社区公园等不同类别,体育设施的用地占比、设置项目也各有不同。综合公园可设置步道类、健身器材类、常规球类运动等体育设施,体育设施用地占比不低于10%;儿童公园侧重建设适儿化健身器材,如足球门、趣味投篮器、滑梯、秋千、跷跷板等,适儿化健身器材数量合计占比应不少于50%,整体体育设施用地占比不低于5%;社区公园新配建的健身器材中,适老化、适儿化健身器材数量合计占比应不少于50%,体育设施用地占比不低于5%。
此外,广场用地、防护绿地等功能性城市绿地也可结合场地周边情况及需求,设置相适应的体育设施。
贴近实际
设置市民喜爱的体育设施
《导则》中对体育设施的类型、规模也进行了规定。鼓励5公顷以上的设置体育设施的绿地中,至少具有4块以上运动场地,可同时开展的体育项目不少于3项。结合厦门实际情况、市民的运动爱好和习惯,列出了推荐建设的体育项目。其中,既有足球、羽毛球、跑步等常规运动,也有老年人喜爱的棋牌、广场舞,还有新兴的特色项目,如飞盘、攀岩、龙舟等。《导则》还推荐设置AR太极、AR舞蹈、智能互动单车、智能跳绳等智能体验类项目,帮助市民更专业、更科学地健身,提升运动的体验感和参与度。
《导则》中对各类体育设施场地建设标准做了明确规定。例如,健身步道长度不少于0.5公里,兼容跑道功能的健身步道宽度不宜小于2米。在场地条件允许的前提下,绿地内的部分球类运动、日常健身类等体育项目可考虑增设具有遮阴、避雨功能的半封闭式服务设施,以提升场地设施的使用效率。
此外,《导则》鼓励有条件的绿地配置物联网信息管理平台,通过平台对使用体育场地设施的人员进行信息登记、人流监测,对设施维护保修等进行实时管理。体育设施建成后,还可接入“厦门i健身”平台,让市民通过一站式“健身地图”就能找到家门口的“健身房”。
(海西晨报记者 彭怡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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