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厦门日报报道 一起违法占地建设在动工伊始,城管部门就在日常巡查中发现,之后也有村民进行举报。但8个月过去了,违建却在村民的不间断举报中越长越高,以致五层半的小高楼落成。这究竟是怎么回事?
群众投诉和城管答复大相径庭
年初,市纠风办接到同安新民镇梧侣村村民反映,该村有人在村里违法占地建小高楼。市纠风办将群众反映转交同安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以下简称“同安城管执法局”)查处。2月初,同安城管执法局直属中队书面回复市纠风办:(该村民)“2009年底申请对原有自家住宅进行翻建,并持有《厦农村房屋所有权证》和《厦门市集体土地使用权证》……该申请于2010年9月通过国土所、村建办和新民镇政府的审批,当事人于2011年8月开始动工建设,目前框架五层半。”
然而,就在同安城管执法局直属中队书面回复后,市纠风办又陆续接到村民的投诉。群众投诉说,该处违建并非是老宅翻建,而是非法占地。
城管部门未现场核实被违建者糊弄
为弄清事实,市纠风办在将群众反映再次转给同安城管执法局的同时,组织市纠风办工作人员和市行评代表前往实地调查。
在梧侣村,调查人员见到了群众所投诉的那栋五层半建筑物。虽然在现场未见到施工人员,但一侧的砖墙上还立着脚手架。在相距不足30米处,有一处无人居住的旧平房。据村民说,这处平房是已过世的柯某的老宅。也就是说,那栋五层半的建筑物不是老宅翻建。
调查人员接着走访同安城管执法局,该局相关负责人表示,4月19日,他们在接到市纠风办的转办件后,与新民镇村建办工作人员到现场调查,初步确认该建筑物确实不是就地翻建。那么,同安城管直属中队的答复为什么会认定为是老宅翻建,并以此为由从去年8月至今的8个多月时间里,未对该违法建设进行查处呢?
同安城管执法局直属中队负责人表示,去年8月他们在巡查中发现该处正在建设施工,便要求当事人提供相关手续。10月初,该建设建至第三层时,中队执法人员曾到现场执法,要求当事人提供完整的建设手续,方可继续建设,但当事人一直未提供相关材料。去年12月16日,他们首次接到群众投诉,当时房屋主体已完工,处于装修阶段。他们立即组织人员到现场制止,责令当事人携带相关手续到中队接受调查。因当时柯某已患病在床(后死亡),他们便让亲属携带相关手续接受调查,调查中发现该老宅翻建的申请已通过国土所、村建办和新民镇政府审批,便以为该处建设具备合法手续,被违建者所糊弄。
调查人员质疑道,柯某提供的相关审批手续与实际建设地块并不一致,城管执法部门只要到现场调查就不难发现,为什么没有按规定程序进行现场核实呢?对此,同安城管直属中队的解释是,他们曾电话约请其他部门一同去现场调查,但相关部门一直抽调不出人员,因此就没有进行调查取证工作。
【深入】
国土所表示曾向城管移送过材料
5月3日下午,市纠风办、同安区纠风办联合召集同安区建设局村建办、新民镇政府、新民镇政府梧侣村、新民国土所以及同安城管执法局召开调查协调会。
新民国土所相关负责人表示,1月16日,他们的巡查人员在例行动态巡查时,就发现了柯某未经批准非法占地建住宅的现象,当场开具《责令停止国土资源与房产违法行为通知书》,并现场勘验及拍照,由于现场未发现当事人,即以“留置送达”的方式送达。当日下午,经办人员将制止通知书复印件(注明占地面积、建筑面积、现状和土地利用规划)及现场照片移送城管直属中队处理,但执法中队队长只接收了材料,却不在移交单上签字。
对此,同安城管执法局直属中队坚称,他们从未接到国土部门的查处移交单,直到4月份调查才得知该处是非法占地建住宅。同安城管局直属中队中队长还“责怪”投诉人,到违建完全建成了,才来投诉举报,给执法增添了麻烦。
新民国土所是否曾向同安城管直属中队移送过材料,虽然双方各执一词,但有一点是明确的,无论国土所或城管部门都是查处非法占地建设的行政主体,本应积极主动地相互配合,但实际情况却表明,在这起案件查处过程中,这两个单位却“不相往来”。
【整改】
敦促查处违建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该起占地违建案件之所以能在长达8个多月的时间里被搁置,问题症结就在于同安城管执法局和相关部门消极地履行职责。市纠风办、同安区纠风办严肃进行了批评纠正,敦促相关部门迅速采取措施查处违法建设,并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会后,同安城管执法局采取了有关措施:对柯某亲属制作笔录,补充案卷,按程序依法处理;制止该违法建设继续装修,阻止其入住。同安城管执法局还召集直属执法中队领导、包片干部、局法规科、综合科人员通报该案处理情况,以此案件为例,杜绝此类情况再次发生;建立健全与相关部门沟通的协调制度,执法过程的证据查验核实等制度。
为明确相关部门在制止和拆除非法占地违法建设工作中的职责,同安区政府制定了《关于完善制止和拆除非法占地违法建设工作专题会议纪要》(以下简称“纪要”),并于近日实施。“纪要”要求建立联合执法机制,城管执法、国土部门作为制止非法占地和拆除违法建设的执法主体部门,应组织对非法占地违法建设问题进行认定,并联合各镇(街)、场下达自行整改通知书,制止和拆除工作由各镇(街)、场牵头组织实施;建立联合巡查制度,完善部门联动机制,成立联合巡查组,实行动态巡查责任制,建立定期报告制度。 (市行评代表 刘雷 记者 薄洁)
行评点评
莫让不作为现象如影相随
这起占地违建被“合法”案件,反映了查处违法建设工作中懈怠职守现象的一些特征和造成的后果,应当引起相关部门的警觉。
在不同的关于违法建设群众投诉中,我们都看到了同一个影子——行政不作为。何谓行政不作为,就是负有相应职责义务的行政部门或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在应当作为且有可能作为的情况下,消极地不履行法定的义务,而这种消极的后果,直接侵犯了公共利益和群众的利益。同安城管执法局直属中队以及相关负有法定义务的部门都应当认真对照一下,看看自己是不是有这个“影子”相随。
令人感到欣慰的是,同安区政府在采取措施进行纠正的同时,制定出台了相关规定,明确相关部门在查处非法占用土地、取缔违法建设中的职责,使相关案件中的渎职、懒政等行为有了明确界定。但一项好的措施还应当落到实处,才能真正发挥积极的作用,相信相关措施出台后,有关部门会对已查实的懈怠职守行为进行严肃纪律追究。这样,才能彻底切断那个行政不作为的“影子”。 (薄洁 刘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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