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进我市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基地城市示范工作,进一步完善科技创新服务体系,市科技局、市财政局近日联合发布了《厦门市科创红包管理办法(试行)》,将对小微企业创新过程中发生的购买科技服务费用发放红包,年度红包总额将达2500万元。值得一提的是,“科创红包”服务平台已经上线,企业可以网上“抢红包”。
为了让这项政策更具服务性,市科技局采用“互联网+”模式管理,通过“科创红包”服务平台(http://kc.xmsti.gov.cn/hb/)向企业发放“科创红包”,让企业“多走网络、少走马路”,点鼠标即可完成申报,降低企业申报成本。
“科创红包”采用电子红包的形式,单个红包可灵活分拆使用,用于抵扣多次多种服务的费用。企业自己“抢到的红包”仅限于申领企业自己使用,不能“转发”红包,不能转让、买卖。企业单次申请抵扣的服务,其实际费用不得低于1000元。企业最高可抵扣实际发生额的20%,每年最高20万元。科技服务机构也可获得最高20万元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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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创红包”领取对象:
(1)在我市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上年度营业收入不超过2000万元或从业人数不超过300人的企业。
(2)在我市登记注册、为我市小微企业提供科技创新服务的科技服务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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