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南网1月12日讯 昨日,海都记者从石狮市人社局获悉,根据该局与石狮市财政局已联合下发的通知,石狮乡镇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在每人每月可领取500元的乡镇工作补贴,另外,石狮沿海五镇(祥芝、永宁、锦尚、鸿山、蚶江)的乡镇教师职工每人每月可领取500元的补贴,宝盖镇、灵秀镇的教师每人每月可领300元补贴;将有3000多名石狮基层工作人员从此新举措中受惠。
本次补贴从2015年1月1日起计发,由石狮市财政拨款,直接发放到基层工作人员个人账户。补贴发放的执行范围,仅限于乡镇(不含街道)机关和事业单位的正式工作人员。乡镇工作补贴自到乡镇工作之月起按月发放,调离乡镇工作岗位或离退休的人员,从调离或离退休的下月起停发乡镇工作补贴。石狮市人社局相关工作人员介绍,其中,乡镇工作补贴自到乡镇工作之月起按月发放,指的是2015年之后到乡镇工作的人员;在2015年前已经在乡镇工作的人员,补贴均从去年1月1日起计算并发放。
“每个月多发500元补贴,多少可以减轻一定经济压力。”去年年初,许先生从石狮市区调到蚶江镇政府工作,每天上下班都是自己开车,类似他这种情况在石狮有不少。他说,发放500元补贴,也可以调动基层工作人员的积极性。(海都记者 林永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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