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下夹击压缩腐败空间
早在2016年4月,北京大学廉政建设研究中心副主任庄德水在接受记者采访时就提到,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查处了100余名“大老虎”,当时进入公诉和审判程序的仍只是一小部分,根据案件办理的时间周期来看,2016年将会是一个“老虎审判年”。
事实恰恰印证了庄德水的判断。
《法制日报》记者梳理发现,截至2016年12月27日,全国法院共一审开庭审理“大老虎”42人,2015年一审开庭审理18人,2014年一审开庭审理6人。2016年审理“大老虎”数量再创新高。
不仅如此,从开庭审理的密集度上看,2016年除4月外,其余11个月每月都有“大老虎”被公开审理,9月更是有10名原省部级官员被诉,成为2016年“大老虎”被提起公诉人数最多的一个月。
在庄德水看来,法院依法惩治腐败,让贪官尽早进入司法程序,用司法正义保证反腐公信力,不仅利于加强对贪官的震慑,也有助于唤起群众共同参与反腐的热情与决心。
另外值得关注的是,在2016年,中国首现死刑和终身监禁。
2016年10月9日,河南省安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以犯受贿、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判处全国人大环境与资源保护委员会原副主任委员白恩培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并适用终身监禁,不得减刑和假释。
白恩培在他70岁这一年成为中国首个被判处终身监禁的“大老虎”,这意味着他不能减刑也不能假释,将在狱中度过余生。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廉洁研究与教育中心副主任杜治洲告诉记者,对“大老虎”采取剥夺自由的方式进行处罚,司法惩腐的意义是不言自明的,就是要让腐败分子为腐败行为付出失去自由的巨大代价,从某种意义上讲,这比让他们失去生命和财产更有震慑力。
在国家行政学院教授杨小军看来,2016年在营造不敢腐氛围方面,有关部门主要是做一些查案、打击工作。落马官员从被调查开始,到被“双开”、移送司法、提起公诉和一审宣判,需要一定的时间过程。所以,2016年呈现出众多“老虎”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现象,既是反腐斗争形成压倒性态势后的呈现,也是此前两年大量“老虎”落马后依法完成调查、审判流程的结果。
“2016年仍然保持着反腐的高压态势,惩处了一些省部级高官。还有一个变化,对纪律审查的贪官逐步进行司法审判,用司法的权威性来保证反腐的公信力。另外,国内和国外两个战场同时发力,切断贪官外逃的路径,也使国内的贪官产生心理威慑,对躲藏在海外的贪官也形成威慑力,压缩了贪官的腐败空间。从高层到基层的全面推进,也形成上下夹击的局面,上下结合、内外发力也压缩了腐败的空间。”庄德水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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