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江区执法局纪检组通过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回归监督执纪问责“主业”,有力推动驻在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深入开展。
转职能 明确责任专攻主业
针对纪检体制改革对派驻纪检组履职提出的新要求,区执法局纪检组把工作切入点从配合驻在单位开展业务检查,转变到对驻在单位依法履行职责情况的监督检查上来,集中精力督促其严格履行主体责任,2014年7月起纪检组组长不再分管驻在单位业务工作,也不再参与不符合“三转”要求的议事协调机构。同时,强化责任意识,树立“驻在单位党组不履行主体责任是严重失职,派驻纪检组不履行监督责任也是严重失职”的责任意识,既把落实监督责任当做工作压力,更把落实监督责任作为工作动力。
转方式 创新方法实施监督
区执法局纪检组紧密联系驻在单位实际,积极创新执纪理念,主动改进方式方法,探索实施了一些行之有效的监督措施。
注重抓早抓小。通过学习教育、警示教育和主题教育相结合的方式,注意掌握驻在单位党员干部的思想、工作、学习情况;充实、更新局廉政信息库数据,并将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延伸到局中层干部,掌握第一手资料;探索建立提醒谈话制度,纪检组长与5个基层中队长集体谈话,要求他们带头遵守廉洁自律各项法律法规,并对可能出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提出注意事项和整改要求;紧盯重大节假日节点,在下发文件要求的同时,还通过短信平台发送通知,对党员干部节假日期间作风问题进行提醒,去年以来累计发送提醒短信20余条。
注重监督检查。研究制定《洛江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纪检组深化党风政风监督工作弛而不息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试点方案》,搭建“四风”问题举报平台,完善“四风”问题发现登记、受理处置流程,拓宽社会监督渠道,重点解决“隐身衣”发现难问题,从而逐步建立对驻在单位作风建设的常态化机制。同时,依托局行政督查组,组织纪检干事、局办公室人员采取定期检查和不定期、不定时、不定点专项检查相结合的方式,严格督查执法过程中的行政不作为、乱作为等现象,对在督查中发现问题的坚决予以扣发绩效、约谈、劝退等处理。
注重“三重一大”。通过提前告知、列席会议、跟踪检查等方式,不断强化对驻在单位“三重一大”事项的监督力度,督促其权力规范运行。去年以来列席驻在单位研究干部任免、评先评优、大额经费支出等重要会议10余次。
转作风 严肃纪律加强自身建设
认真学习上级纪检监察部门关于信访件管理、案件办理等各项保密要求,切实增强风险意识和责任意识,做到熟知熟记、如脑入心。建立完善《洛江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纪检组工作制度》、《洛江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纪检组信访工作制度》、《洛江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纪检组保密工作制度》等规章制度,从制度上确保工作有条不紊、高效运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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