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经丰泽区政府授权,区环保局局长傅建龙代表区政府与福建高利宝装饰礼品有限公司签订了土壤污染防治责任书。这是丰泽区从源头上管控土壤污染问题、防范建设用地新增污染的新举措。
土壤污染防治责任书明确要求,企业承担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防治主体责任。按照“谁污染,谁治理”原则,造成土壤污染的单位或个人要承担治理与修复的主体责任。责任主体发生变更的,由变更后继承其债权、债务的单位或个人承担相关责任;土地使用权依法转让的,由土地使用权受让人或双方约定的责任人承担相关责任。企业必须严格落实《危险废物产生单位管理计划制定指南》,建立危险废物台账,严格危险废物管理,防范突发环境事件污染土壤。
值得一提的是,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实行终身责任制,如果责任主体怠于承担相关责任,丰泽区政府可依法委托第三方机构代为履行开展调查、监测、评估,对污染地块进行修复或治理,相关费用由责任主体承担。
今后,丰泽区环保局将继续加强对辖区内工业企业的监管检查,督促企业落实土壤污染防治主体责任。(杨梓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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