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安溪县政府发布《关于加强中高考期间噪声污染管理的通告》,中、高考期间在全县范围内对各类噪音污染源进行严控。
《通告》要求,中、高考期间,禁止午间(12:00-15:00)和夜间(22:00-次日6:00)在居住区、学校及考场附近从事产生噪声振动超标的建筑施工等活动;禁止餐饮业及营业性文化娱乐场所噪声干扰学生学习和休息;禁止在建成区范围内使用高音广播喇叭或使用其他高分贝噪声的方式从事商业经营活动;禁止露天卡拉OK、广场舞等露天娱乐、集会及室内装修、室内娱乐等活动的噪声影响学生的学习和休息;对于地处居民区、学校附近可能产生噪声污染的单位或个人,必须按规定时间生产经营,防止噪声扰民;对产生噪声和振动的机械设备、饮食娱乐服务场所以及其他噪声污染源,应当采取消声减振降噪措施,其噪声和振动必须控制在昼间≤55分贝,夜间≤45分贝。
此外,6月5日-9日、6月23日-27日考试期间,考场周边500米范围内,禁止一切施工作业(抢险、抢修作业除外),禁止鸣喇叭、吹号、广播、燃放烟花爆竹,考场周边200米范围内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产生噪声干扰考试。
安溪县生态环境局相关负责人表示,中高考期间,县生态环境、公安、行政执法、交警等部门将联合执法,加大巡查力度和加密巡查频次,进行综合防治,受理群众投诉的噪声污染问题,并及时处理诉件。对造成噪音扰民的单位和个人,将依法依规从严查处,欢迎广大群众积极参与监督管理,市民如有发现各类违反规定的情况,可拨打电话:110、23266110、23399110和12369等进行举报。(记者 陈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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