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本应沉浸在迎接新生命的喜悦中,然而却因怀孕晚期突发心脏骤停,带着肚子里的小生命离世。她叫小罗(化名),来自四川。1月15日,小罗的丈夫挥泪作出了一个重大决定——捐出小罗的器官,并于当日在闽东医院进行器官捐献手术。
事件
年轻“孕妈妈”因病身故
家人决定捐献器官
小罗跟随丈夫到福安工作多年,两人已育有一双儿女。然而,近日,就在他们为即将迎来新的生命而欣喜的时候,上天却跟他们开了一个“玩笑”。
日前,年仅30多岁的小罗疑因患心脏病多年,此次晚期妊娠突发心脏骤停,经外院心肺复苏后紧急送往闽东医院。虽经医生极力抢救,但小罗病情仍进行性恶化,无情的病魔随时可能夺去其生命。
面临已然失去而从未谋面的孩子及即将失去的妻子,小罗的丈夫悲痛万分。经过深思熟虑,他最终决定,在小罗死后,捐献出她的器官,让她的生命以另一种方式延续。1月15日,在福安市红十字会工作人员及志愿者的共同见证下,小罗家人代表小罗,郑重地在《中国人体器官捐献自愿书》和《中国人体器官捐献登记表》上签字,捐献其肝脏、肾脏、眼角膜等器官。小罗心脏停止跳动后,红十字会工作人员及医务人员向小罗做了短暂的默哀告别仪式,随后,小罗的眼角膜、肾脏、肝脏等器官被取出,移植给急需的患者。
调查
大多市民抗拒器官捐献
20位市民仅5位愿意捐献
“当我离开,我愿把爱留下!”这是人体器官捐献宣传活动中的一句温情话语。因小罗捐献器官而得以救治的患者是幸运的。然而,更多的患者则是在焦急地苦苦等待中,相当一部分人因等不到可移植的器官而离开这个世界。
球探体育比分:器官移植学会常委、闽东医院重症医学科主任顾凌告诉记者,这是2013年至今,闽东医院进行的第3例、我市进行的第6例人体器官捐献案例。目前大多数人还是因为受到“身体发肤,受之父母,不敢毁伤”等传统观念的影响,对器官捐献比较抗拒。昨日,记者随机对20位市民进行了采访。“您愿意死后捐献器官吗?”面对记者的提问,20位受访市民中,仅5人直接表示“愿意”,其他人则表示“看情况而定”“考虑一下”或者“无论如何都不愿意”。
“身体发肤受之父母,死后更应该保证‘完人’。”受访的老年人多数忌讳该话题,75岁的张奶奶便是其中一位。“如果有一天我不在了,我愿意捐献器官,这不仅可以帮助别人,也是自己生命的延续。”在市区某小学任教的李老师则给予了肯定的答案。
期待
突破观念枷锁
将有越来越多人加入器官捐献行列
“目前我国需要器官移植的患者每年大概有150万人,可其中只有约1万人能够做上手术,不到1%。我国临床手术量仅次于美国,已成第2大器官移植国。很多需要心脏、肝脏、肺脏这些器官的患者却只能在翘首以盼中抱憾离世。”顾凌说,这很大原因在于器官资源的捉襟见肘和器官捐献的观念滞后。
“器官捐献有其特殊性,不像义务献血那般简单。”顾凌认为,中国人不缺团结和大爱,只是要转变观念和建立完善相关机制。很多人能理解,但在观念上、情感上还无法接受。随着社会发展、文明进步,人们意识形态、道德水准的提升,相信会有越来越多的人突破世俗阻碍,加入到器官捐献的行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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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什么是器官捐献?
器官捐献就是当一个人不幸死亡时,将身上功能良好的器官或组织,以自愿、无偿的方式,捐献给器官衰竭急需器官移植的患者,使其能延续生命,并改善未来的生活品质。目前,中国红十字会开展的器官捐献就是公民逝世后器官捐献,不涉及活体器官捐献。
2.人体器官捐献者需具备什么基本条件?
人体器官捐献一般要求捐献者年龄小于65岁,没有感染艾滋病或其他严重传染病,没有癌症(原发脑肿瘤除外)。具体要在捐献者达到待捐状态时,经由人体器官捐献专家评估组评估适合捐的,才能实施捐献。
3.如何成为人体器官捐献者?
如果有身故后捐献器官的意愿,请将自己的意愿告诉你的家人,以得到亲属的支持和理解,并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到居住地或户籍所在地的县级以上红十字会办理捐献登记手续。
4.人体器官捐献有哪些方式?
①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通过书面形式申请人体器官捐献登记,且未予以撤销;
②公民生前未表示不同意捐献其器官,该公民死亡后,其配偶、成年子女、父母可以书面形式共同表示同意捐献该公民器官的意愿。(记者 吴宁宁 通讯员 万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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