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南网1月11日讯(闽南网记者 张恩培)大医院人满为患,小医院门可罗雀,大批基层医疗资源闲置。对于就医问题,是摆在国人面前的一道难题。
2023年1月,漳州市新修订的城乡居民医保实施办法落地执行,新办法对漳州市居民医保报销待遇做了进一步优化调整。就医保而言,新修订的居民医保政策对漳州市分级诊疗向基层倾斜的支持力度十分明显。
但从医疗机构医疗费用占比这一指标来看,漳州市三甲医院(漳州市医院、漳州市中医院、九〇九医院)在居民医保方面市域内医疗费用占比45.1%(2022年同期45.4%),其中漳州市医院32.7%(2022年同期31.8%),作为县域医疗的主体构成,一二级医院占比32.9%(2022年同期32.1%);住院方面,三甲医院占比49.9%(2022年同期49.3%),其中漳州市医院36.6%(2022年同期34.3%),一二级医院占比26.2%(2022年同期26.6%);门诊方面,三甲医院占比34.5%(2022年同期34.7%),其中漳州市医院24.0%(2022年同期24.8%),一二级医院占比47.3%(2022年同期47.2%)。
再从居民医保参保人员就医这组数据来看,漳州三甲医院就诊率占18.8%,住院率占25.9%,加之市域外就医就诊率7.2%,住院率15.0%,即已占到县域外就诊率的26%和住院率的40.9%,以此简单推算,漳州市县域内就诊率仅74%,住院率59.1%。
如何更为有效地推动漳州市分级诊疗工作,并达到相关要求预期,进一步提高漳州市居民基层医疗方面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已刻不容缓。在今年两会,就该问题,九三学社漳州市委员会提出《关于切实推动我市分级诊疗工作的建议》。
《建议》提出,压实县级医管委主体责任,切实发挥医共体主动管理职能。建议将财务账户医保结算统一工作纳入市对县年度绩效考核,通过“七比一看”模式来真正有效地压实地方主体责任。
其次,完善帮扶效果评估机制,切实提高基层医疗水平。建议卫健部门进一步完善帮扶效果评估机制,以见效管用的结果导向,从院长年薪制、医院等级评价、医生晋升考核等相关指标着手,提升县域综合医院急危重症救治能力,减少病患外转上转,切实提高基层医疗服务能力。
此外,《建议》提到,完善医疗服务比价关系,切实提高基层医务性医疗服务收入。建议医保部门进一步完善调整医疗服务比价关系,通过不同类别项目间的削峰填谷,腾笼换鸟实现价格优化,有效提高基层医务性收入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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