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3日,有网民爆料称,在北京地铁看见一名盲人带导盲犬欲乘地铁被工作人员阻拦。于是,关于导盲犬进地铁站遭拒的话题随即引发热议。对此,上海地铁运营方24日回应称,在工作中的导盲犬只要“证件”和“导盲衣”齐全,是可以乘坐上海地铁的。
乍一看,将导盲犬拒于地铁门外是工作人员的一时糊涂,但这却反映出地铁公司对其工作人员缺乏相关的法律法规教育,未把对残疾人的人性化关怀纳入其职责范围中,以致工作人员随意侵犯残疾人的合法权益。
导盲犬是视障人士的眼睛。2008年,我国在修订残疾人权益保障法时,就从法律上允许盲人牵导盲犬出入公共场所。因为导盲犬不是一般的宠物狗,它和警犬一样,是工作犬,经过特别训练后,除工作时间外,导盲犬基本都会安静地趴着,并不影响旁人。而如果不允许导盲犬进地铁等公共场所,也就等于拒绝了视障人士进入该场所,这不仅涉嫌违法,也不符合国际惯例。美国允许导盲犬乘坐公共交通;中国香港不仅允许导盲犬乘坐公交,还有专人提供相关服务;日本社会对导盲犬更是格外尊重,电影《导盲犬小Q》中的导盲犬让人记忆深刻。
我们不缺少保护视障人士的法律法规,而是缺少对法律法规执行的监督。《无障碍环境建设条例》第十六条规定:“视力残疾人携带导盲犬进入公共场所,应当遵守国家有关规定,公共场所的工作人员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提供无障碍服务。”但相关法规对公交服务提供方拒绝导盲犬进入公交载具的行为,并没有足够的制裁措施。
如何把保护残疾人合法权益从纸面落实,还得拿出过硬的措施与规范,在严格监管与严肃惩处上下功夫。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评论, 登录| 注册
祝贺!我国最大“沙戈荒”光伏项目成功并网2024-12-19
闽南网推出专题报道,以图、文、视频等形式,展现篮球比分直播:在补齐养老事业短板,提升养老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