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实施《国务院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方案》任务分工的通知,其中一项任务是将于明年6月底正式实施统一的不动产登记制度。虽然制度的细节尚不完全清楚,但可以预期的是,房产登记将全国统一管理,登记信息亦将逐步实现全国联网。 对于这项改革,社会公众最关心的是两个话题:一是它和房产税政策有何关系,可能对房价产生怎样的影响;二是在反腐败方面能达到什么样的效果。 不动产登记制度与被广泛热议的房产税密切相关。按惯例,各国的房产税制均须规定一定的免税套数或面积。只有超过免税幅度的房产才会被征税。准确掌握每个房产所有者实际拥有的住房套数和面积是全面征税的前提和基础。不动产登记若实现了全国联网,那么,房产所有者欲隐瞒真实房产数量,将比过去困难得多。 统一登记无疑可以为房产税奠定更好的基础,而且房产税对房价存在抑制效应也是不争的事实。但这仅仅是推出房产税的必要而非充分条件。房产税改革要复杂得多。在宏观经济层面,房产税何时推出、怎样推出,需要在抑制房价过快上涨与促进经济持续稳定增长,保障金融安全之间寻找平衡。就利益关系而言,房产税不仅涉及未购房者与已购房者之间,住房保有面积不同的购房者之间的利益平衡,还涉及中央财政和地方财政之间的利益协调。为处理好这些复杂的关系,实现改革、发展、稳定的统一,即使在近年全面推广房产税,也只能渐进推广。解决高房价问题需要有房产税的调节,但更重要的是多种方式组合并用。单依靠房产税来解决高房价问题是不现实的,而指望不动产统一登记解决高房价问题更是联想过度。 在廉政建设方面,统一登记制度的效果亦需辩证看待。与各地分散登记相比,统一登记极大压缩了腐败分子隐匿非法财产的空间。以媒体近期热议的“房姐”、“房叔”为例,若实行了统一登记制度,纪检监察部门和检察机关欲调查当事人在外地的房产数量,将比现在要容易得多。不用异地调查,只需通过电脑查询。非法财产隐匿空间的缩小和暴露几率的提高将对腐败行为产生更大的震慑效果。 但看到上述正面效果的同时,不应对不动产登记的反腐效果有过高期待。因为不动产登记的依据是属于私法范畴的《物权法》,不同于属于公法范畴的官员财产申报和公示制度。前者针对的是一切不动产所有者,后者则专门针对掌握公共权力的特定人群。统一登记不等于统一公开。普通公民虽有配合统一登记的义务,但个人信息亦需充分保护。对公共权力掌握者的监督问题要更好地解决,需在财产申报和公开等行政法律法规上多下工夫。 处于转型时期的中国,任何经济社会问题的解决都是渐进的过程。我们以平静而不是浮躁的心态来看待一项新政的推出,或许看得更为清晰、更为全面。
责任编辑:hdwmn_l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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