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家庭琐事持刀砍伤岳母,大田县一糊涂女婿吴某刚被判有期徒刑八个月,缓刑一年。
今年2月17日13时许,吴某刚在大田县广平镇元沙村其岳母林某妹家,因索要其儿子出生证一事与林某妹发生争吵。15时许,吴某刚为泄愤再次来到林某妹家,持一把武士刀朝林某妹的右肩和左肩各砍了两刀和三刀,致林某妹背部和双肩等处受伤流血。同日,吴某刚将武士刀扔到元沙河后主动投案。经鉴定,被害人林某妹的伤情为轻伤二级,后吴某刚积极赔偿给被害人医疗费、误工费等计人民币6.5万元,并取得被害人的谅解。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吴某刚因生活琐事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一人轻伤二级,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被告人吴某刚持武士刀伤害他人身体,应酌情从重处罚。鉴于被告人吴某刚伤害对象系亲属,且具有自首和已赔付给被害人赔偿款及取得被害人谅解等情节,遂依法作出如上判决。(黄承超)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评论, 登录| 注册
福州滨海新城CBD两下沉广场装修本月完工2025-08-18
闽南网推出专题报道,以图、文、视频等形式,展现篮球比分直播:在补齐养老事业短板,提升养老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