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家建言
收礼违反“八项规定”
情节严重应被停职
饶明党检察官表示,尽管有些学生家长和老师的行为尚不构成犯罪,但其送礼收礼的行为已违背了中央的“八项规定”的精神。而且作为老师一方,更是违反了其应有的职业道德和职业规范,比如教委的规定等。
针对尚不构成犯罪的行为,饶明党检察官说,应对其进行相应的问责,如其所在单位或上级主管机关,要依据情节轻重,给予收礼者警告、记过、甚至是让其停职等等处罚。
专家解释说,私立学校的老师如发生上述行为,属于一般商业贿赂,可参考企业、公司人员受贿罪判刑。
饶明党表示,在司法实践中,尤其是刑法领域内,很少以行受贿犯罪查处过普通教师收受礼品礼金的行为。司法机关应加大打击力度,以行受贿犯罪查处一两起这类案件,并加大宣传力度,可在一定程度上震慑这类行为。
专家提醒,感谢师恩的方式很多,如果非要送礼物,可以由学生和家长亲手为老师制作一份礼物,更有诚意,且更有纪念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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