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30日,广州市住建委、公安局和来穗人员服务管理局发布了《关于广州市住房租赁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通知首次明确:广州市租赁住房的人均居住使用面积不得低于5平方米,并严禁群租房;规定单套住房改造不得加建厨房和卫生间,禁止“房中房”;同时,严禁单位宿舍、住房租赁企业经营“胶囊公寓”。
广州市住建委还出台了《广州市房屋租赁合同网上备案规则》和《广州市住房租赁合同》(示范文本),明确租赁期间,出租人不得单方面上调租金,要求房屋租赁合同必须在窗口或网上备案,对于逾期不补办登记备案手续的,最高将被处以1万元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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