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0日晚,达州男子崔某到达州城区一工地加夜班,之后莫名失联。崔某妻子于女士回忆,今年8月,丈夫到重庆永川打工,自己在广东东莞打工。后来,崔某回到达州。11月11日,崔某在达州城区找到在一楼盘打零工的工作。工作一周之后,11月20日晚上,崔某称去工地加夜班,之后与家人失联。
11月21日晚上,于女士接到崔某工友电话,称崔某11月20日晚未回所租房屋,11月21日也未到工地上班。随后,于女士回到达州寻人,但至今已一个月,丈夫仍无音讯。
崔某所在工地一名负责人宋某介绍,当时工地方和崔某说好,从晚上6点半加班到8点钟,但在11月20日当天晚上,崔某并没有来。
11月21日上午,宋某再次发现崔某没来上班。“当时我就给他打电话,无法接通,我们都认为他回老家开江了”。事后,宋某找到于女士的电话。11月21日晚,在电话中,他了解到崔某并没有回开江老家。意识到崔某可能已失联,他报了警。
她介绍,11月18日,崔某还向银行账户里存了1500元钱,并和自己通电话,说小孩的事情。11月19日,崔某还在微信上向自己发送了两段家里小孩的视频。当时两人的谈话交流一切正常。
接到报案后,通川区刑侦大队和通川区朝阳派出所民警分别前往工地了解情况,民警和崔某家属于女士一同调取了工地周边监控视频。监控显示,崔某在11月20日下午从工地一大门进去,但并没看见其从该大门出来。工地负责人介绍,工地出入口有几处,不排除崔某从其他门口出去的可能。目前,当地警方正对此事展开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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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口失踪多久可以报警,需要分情况而论,遇到老人走失,或者小孩走失,应当及时报警。不管警方立案不立案,报警后,失联人的信息以及寻找人的信息,就都会上到警务平台,便于及时找回失踪人员。正常成年人一般情况下都是24小时作为时间限制的,但如果有证据证明对方可能会人身安全有危险,或者说是对方可能会受到侵害。那么随时都可以向公安机关报案的,这个是不受时间限制的。但是立案很不容易,因为刑事立案是非常复杂的事情,立了就不能撤,而且需要拿出大量的警力。所以如果你不能提供足够的涉案理由,一般公安机关缺乏立案的依据,也就是说是不会立案的,报案后只会给予公民必要的协助。
符合失踪立案的6个方面的显著特征:1. 失踪现场有明显被侵害痕迹的;2. 人与机动车同时失踪或携带大量财物失踪的;3. 有证人证明失踪人员遭到侵害的;4. 失踪人员失踪前与他人有重大矛盾纠纷的;5. 未满14周岁失踪,超过48小时的;6. 失踪原因不明、超过3个月未归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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