备受关注的北京“和颐酒店女子遇袭”一案今天下午在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一审宣判,涉事男子李某某因犯介绍卖淫罪,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两年,并处罚金5000元。宣判后,朝阳法院还就案件中暴露出的酒店管理问题向和颐酒店及如家集团发出了司法建议,建议酒店查找安全管理漏洞、提高员工职业素养、制定整改措施、杜绝安全隐患。
今年4月3日,外地来京女游客“弯弯”在和朝阳区颐酒店电梯中遭遇陌生男子拖拽,她将现场视频发上网络后引起不小的轰动。经调查,拖拽“弯弯”的男子在和颐酒店发招嫖小广告,介绍卖淫女卖淫,其从嫖资里收取提成。因为卖淫女没有酒店房卡,坐电梯需蹭其他客人的房卡上楼,而事发时“弯弯”在电梯里没有找到房卡,让李某觉得“弯弯”是跟他抢生意的卖淫女,便进行了拖拽。事件在网上发酵后,警方顺藤摸瓜侦查出了李某介绍卖淫的罪行。
朝阳检方指控,现年25岁的李某无业,初中文化。2016年3月1日、3月9日,在北京市朝阳区酒仙桥798的和颐酒店内,李某先后以600元、700元的价格介绍卖淫女鄂某某(女,28岁,另案处理)在该酒店房间内向金先生、刘先生进行卖淫。
该案因涉及当事人隐私未公开审理,李某当庭认罪。
今日下午2时许,法院对此案公开宣判,判处李某有期徒刑2年,罚金5000元。宣判后,法院将就案件中暴露的酒店管理问题,向和颐酒店及如家集团发送司法建议。记者黄洁 实习生陈柄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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