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记者从市执法局了解到,根据《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宁德中心城区及周边区域第二期户外广告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的工作要求,该局从2月初开始至今,针对中心城区及周边区域违规大型户外广告,共发放了责令整改通知书35份,业主已自行拆除违规广告牌11面;公告无法确定所有人、管理人的大型户外广告12面;并将依法拆除其余违规户外广告及指示牌。
据市执法局执法综合科负责人介绍,蕉城区执法局、蕉城支队和东侨支队在整治过程中对市住建局移送的中心城区47面大型户外广告、25面指示牌及福宁高速公路两侧21面违规设置的户外广告,以及巡查中发现的115面违规设置的指示牌进行调查核实和登记造册,并采取相应的整治措施;在发放法律文书过程中,积极与业主沟通,劝导其自行整改,避免造成巨大损失,得到了部分业主的支持,对创城工作起到了积极作用。
下一步,市执法局将进一步加强劝导工作,争取更多违规广告牌业主加入到自拆队伍。同时严格按照法定程序对不自行拆除的违规广告牌依法实施强制拆除。(记者 郑雨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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