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五十多岁的霞浦男子侯某某的一生可谓劣迹斑斑,从1985年开始,因故意伤害和盗窃罪,先后8次被法院判刑。记者从霞浦县法院了解到,侯某某日前再次因盗窃罪被判刑。这一次,是他第九次“进宫”了。
因盗窃9次被法院判刑
记者了解到,男子侯某某今年已经五十多岁了,曾于1989年5月、1992年6月被柘荣县人民法院分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三年六个月;因犯盗窃罪先后于1985年2月24日、1996年5月1日、2006年12月5日、2009年5月27日、2012年1月4日、2014年8月8日被霞浦县法院分别判处有期徒刑五年、一年十个月、八个月、十个月、二年三个月、七个月,2014年11月29日刑满释放。
令人不解的是,长达8次的判刑经历并没有让侯某某痛改前非。去年6月份至10月份,侯某某在霞浦多次盗窃。同年12月4日,侯某某再次因盗窃被抓获。
不悔改伸手被重判
霞浦县法院审理后认为,侯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多次窃取他人财物,价值计人民币3197元,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
法院认为,侯某某曾因故意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在刑罚执行完毕后五年内故意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系累犯,应予以从重处罚。
考虑到侯某某到案后能够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可予从从轻处罚。综合以上情节,法院最终依法判处侯某某期徒刑九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元。(记者 陈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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