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然立秋已过,但三伏天还没结束,“秋老虎”威力不减,关于高温津贴的及时足额发放是市民关注的季节性话题。根据相关规定,在每年5至9月份,劳动者的工作环境超过33℃时,可领高温津贴。那么高温津贴发给谁,发多少,怎么发?劳动者领不到时如何维权呢?
烈日下,工人们冒着高温施工。
两种情况可享受高温津贴
日前,在万达广场公交站附近,记者遇到顶着烈日正在发传单的小伙子。只见他手里拿着一大叠传单向过往路人分发,他的皮肤早已被晒红,身上的工作服都已汗湿。当记者询问他老板是否给发高温津贴时,他一脸茫然地回答,“高温津贴?这是什么?我没听说过有这项补贴。”
同样对高温津贴表示不知情的还有工地工人。记者在建筑工地走访时,一名四川来宁德务工的庄先生告诉记者,他几乎每天在烈日下进行户外作业,但从未领取过高温津贴这项福利。“我们只求按时领到工资,其他的补贴不知道有没有。”
与私企员工、建筑工人不同,不少国企和事业单位职工表示知道有高温津贴,但是不清楚自己是否可以领。
“两种情况下,用人单位需支付高温津贴。”宁德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队长吴明介绍说,一是在室外工作,当日最高温达35℃以上的;二是在室内工作,但工作场所温度无法有效降至33℃以下的。
高温津贴须以现金形式发放
“我是给老板打工的,后厨既没有风扇,更没有空调,只有锅炉油烟,上班就像蒸桑拿。”八一五中路一家餐饮店员工老周告诉记者,后厨的环境十分闷热,老板没给他们发过高温津贴,不过会准备些藿香正气水等防暑药品。
在采访中,有市民向记者反映,有的单位在夏季发放凉茶、绿豆等物品来代替高温津贴。对此,宁德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相关负责人表示,用人单位的高温津贴标准纳入工资总额,但不包括在最低工资标准范围内,并且高温津贴是不可用防暑物品代替的,一定要以现金形式发放。
据了解,2013年省人社厅、省经贸委、省卫生厅、省安监局等多部门联合发出《关于调整夏季高温津贴标准的通知》明确规定,用人单位在职职工高温津贴的具体发放标准为:高温作业人员每人每月200元;如需按天数折算高温津贴的,每人每天9.2元。
未按标准发放最高可罚两万元
如果用人单位未按规定标准发放高温津贴怎么办?宁德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队长吴明表示,劳动者如果发现用人单位有违反《关于调整夏季高温津贴标准的通知》等行为的,可拨打电话2822412进行投诉。
据了解,为了备战高温天气,我市一些与高温作业相关部门积极启动相关防暑降温措施,为高温下的劳动者送上一份清凉和保障。国网宁德供电公司除了发放高温补贴,还在所有施工点都发放了防暑降温药品,公司工会还派送绿豆汤、饮料等;宁德汽运公司在5月初检修了司机休息室空调等设备,并更换凉席以供司机休息;东侨环卫所除了发放防暑降温药品,还调整了工作时段,将早晨和傍晚的清扫时间提前和推迟,还将在9月份之前一次性发放高温补贴。
“未按标准发放高温津贴的,最高可罚款两万元。”吴明说,按照规定,用人单位未按规定标准发放高温津贴的,劳动保障监察部门将责令其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处2000元以上20000元以下罚款。(记者 郑舒 文/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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