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南网8月13日讯 三明宁化13岁的女孩小花(化名),连续两晚被一名中年男子带到镇上的小宾馆开房(详见海都报8月12日报道)。事件发生后,女孩的父母十分愤怒。
昨日上午,宁化县公安局相关负责人接受海都记者的独家专访,就家属、社会各界关注的焦点问题进行通报。7月13日晚,宁化警方已将涉案嫌疑人吴某坚刑事拘留,目前已采取取保候审的强制措施,该案仍在侦办中。
嫌疑人曾与涉事女生两次开房
涉事女生小花说,开房的宾馆为安远镇上名为“客家土味酒楼”的小宾馆,两次都在同一间房——4楼的“777”房。
昨日上午,经办民警告诉记者,7月9日晚和7月10日晚,小花都被嫌疑人吴某坚带到上述这家小宾馆,第二次开房时,吴某坚给了小花80元,让她用自己的身份证登记,不过,小宾馆并没有登记小花的身份信息。7月11日下午6时许,小花离开宾馆。
经办民警称,7月13日当天即对嫌疑人吴某坚进行控制,并于当晚11点多,以涉嫌强奸罪将吴某坚刑事拘留。
未达到逮捕条件 变更为取保候审
昨日,小花的父亲张先生说,不明白为什么吴某坚被刑拘7天后,又被“放”了出来,而且还出现在镇上,这也使得镇上的流言开始传播。对此,宁化县公安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嫌疑人不是“放”,而是被警方采取了取保候审的强制措施。
上述负责人解释说,宁化县公安局刑侦大队接警后,对报案人(小花的伯父)、涉事人小花、住宿宾馆的老板和服务员、夜宵店的老板进行了询问,对涉案的“777”号房间进行勘察,对家属提供的小花的衣物和小花体内的分泌物样本进行了送检,并带小花到宁化县医院进行检查。截至昨日,没有提取到与案件相关的有价值的痕迹、物证。此外,嫌疑人吴某坚在讯问中坚称,在宾馆内与小花没有发生两性关系。
因证据不充分,宁化警方对嫌疑人吴某坚刑拘3天后,又依法延长了对嫌疑人4日的刑事拘留,因尚未达到逮捕的条件,遂对其变更为取保候审的强制措施。
上述宁化县公安局负责人称,该案仍在侦办中,因报案人的报警时间与小花最后离开宾馆的时间间隔了约40小时,给案件的侦破带来了难度。
当地法院刚审理一起强奸幼女案
在采访中,涉事的女孩小花曾告诉记者:“没有想到事件会变得这么复杂,我原以为(这事)自己就可以处理好。”
发生此事后,张先生也十分后悔。张先生说,他在温州打工了15年,因温州外来工孩子的教育收费高,自己和妻子又没有时间照管孩子,只好把女儿留在老家,“早知道会发生这样的事情,我一定要把女儿带在身边”。
海都记者了解到,宁化是农业大县,当地不少村民主要以种植烤烟、水稻、玉米等农作物或外出务工为生,在农村,像小花这样的留守儿童,人数不少。
日前,宁化县法院不公开审理了另一起强奸幼女案:被告人72岁的夏某,在明知邻居小丽不满14周岁(12岁)的情况下,而与其发生性关系,判处被告人夏某犯强奸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六个月。
宁化县法院提醒家长做好孩子的性启蒙教育,避免孩子到偏僻的地方与他人独处,采用正确的方式保护孩子,而学校和政府部门也应加强法制教育。(海都记者 周德庆 文/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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