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4月至2014年11月11日期间陈美涓以宁德市东侨经济开发区宁川北路25号塔辉花苑908室为标会地点,吸收何某、石某、游某等会员共计632人次入会,非法组织民间互助会500元1场,1000元5场,至今非法吸收公众存款2070余万元,至2014年11月11日携款逃匿,给报案32名会脚造成300余万元的重大经济损失。
警方希望知情人士积极提供线索或举报犯罪嫌疑人。同时,警方严正敦促犯罪嫌疑人尽快投案自首,争取宽大处理。
群众为抓获犯罪嫌疑人提供有价值线索的,按照公安机关有关规定,警方将给予相应的奖励;对举报人信息警方将对其严格保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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