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霞浦县市场监管局12315台调解了一起药品消费纠纷,商家为消费者做了退货处理。
前几天,庄女士到霞浦城区的一家药店要求购买某胃挛胶囊,没想到店家给的却是两盒康复新液,合计78元。回家后庄女士发现不是自己要买的药品,便找到药店要求退货,药店工作人员称两种药品是通用的,而且康复新液效果更好,并表示不能退货。消费者不满,拨打12315投诉要求退货。
接到投诉后,12315工作人员及时介入,核实了消费者反映的情况后指出,购买药品闹乌龙,责任在药店,而且侵犯了消费者的公平交易权和自主选择权。经调解,药店退款78元。(程伟兵 刘孝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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