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3日,驾驶员郑某因撞坏万安路高速桥下路段24米安全护栏后逃逸,被处以驾驶证记12分,罚款2000元处罚。
10月31日9时许,宁德交警支队指挥中心接到报警称,万安路高速桥下路段中央隔离护栏被不明车辆撞坏。接警后,东侨交管大队办案民警与指挥中心民警一同赶到事发现场,发现24米护栏损坏。根据现场留下的车辆中网、大灯碎片等物品,民警初步判定肇事车辆为一辆灰色尼桑车。为不影响其他车辆的通行,民警及时对现场进行了处理,通过技术痕迹比对分析,发现一部闽E****小车有作案嫌疑。11月3日,闽E****小车车主郑某在民警的电话规劝下,到东侨交管大队投案自首。
郑某交待,10月31日凌晨1时许,其驾车从宁德回罗源,途经万安路高速桥下路段时,小车失控撞上道路中央隔离护栏,由于事发时该路段车流人流少,就抱侥幸心理驾车逃逸。“当时我一看没撞到人也没撞到车,认为没什么大事,便没有报警。”“撞坏护栏逃逸也属于交通肇事逃逸。”东侨交管大队相关负责人称,鉴于该男子的交通违法行为,除负责赔偿损坏护栏费用外,交警部门还对该男子处以驾驶证记12分,罚款2000元的处罚。
针对近期发生的多起撞坏护栏逃逸案件,交警提醒市民,驾驶车辆要遵守交通法规,如果发生了交通事故,一定要第一时间报警,不要抱着侥幸心理逃逸。对此类案件举报或提供有价值线索者,警方将给予一定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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