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岩市新罗区林某松信访事项督查情况
2015年10月15日下午,市信访局会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国土资源局、闽西报社组成联合督查组,就龙岩市新罗区曹溪街道林某松反映的问题进行了实地督查。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林某松,男,龙岩市新罗区曹溪街道水塘村人。信访人主要反映其被征收的房屋,要求按照龙岩市人民政府文件(2012年14号)进行补偿。
二、核查情况
经核查,2015年5月15日,新罗区信访局告知信访人该信访事项转交新罗区曹溪街道办事处办理,同日,发出交办函(龙新信函访交字[2015]84号),将该信访事项交由新罗区曹溪街道办事处依法办理。
2015年6月18日,新罗区曹溪街道办事处向信访人作出处理答复意见书(曹信复字[2015]14号)。明确答复:该户的房屋征收补偿问题将参照莲南小区等项目执行,临时搭盖的补偿也一并参照龙岩大道一期东片区征收项目(如莲南小区、杨新小区)的临时搭盖补偿标准执行。
三、当地落实督查建议的工作情况
该信访事项的主要症结在于信访人的房屋被征用时,正处于新旧政策执行的衔接时期,新政策的征收标准更高,因此,信访人要求按照新的征收标准即市政府14号文件予以安置补偿。经曹溪街道办事处协调,信访人房屋部分按新的征收标准予以补偿,并于2014年7月21日已领取了该补偿款。临时搭盖部分按新的标准予以补偿的款项因业主单位市园林管理局资金还未到位,因此信访人还未领取应增补的补偿款。经实地核查,督查组及时与市园林管理局领导取得了联系,市园林管理局领导表示将尽快拨付该款,以圆满解决该信访事项。督查组建议曹溪街道党工委办事处要对该信访事项的处理持续跟踪,同时做好信访人的政策解释和思想疏通工作。
龙岩市信访督查组
2015年10月27日
龙岩市新罗区邓某兴信访事项督查情况
2015年10月16日上午,市信访局会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国土资源局、闽西报社组成联合督查组,就龙岩市新罗区龙门镇邓某兴反映的问题进行了实地督查。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邓某兴,男,龙岩市新罗区龙门镇洋畲人。信访人主要反映龙门洋畲旅游开发公司改造工程拖欠工人工资问题。
二、核查情况
经核查,2015年2月15日,新罗区信访局告知信访人该信访事项转交新罗区龙门镇政府办理,同日,发出交办函(龙新信函访交字[2015]2号),将该信访事项交由新罗区龙门镇政府依法办理。
2015年4月20日,新罗区龙门镇政府向信访人作出处理答复意见书(龙门复[2015]9号)。明确答复:经协商,由洋畲旅游公司先拿出330470元支付了工人的部分工钱和材料费,对尾款空缺问题,鉴于与信访人发生劳资纠纷的是鑫辉宏装饰公司,建议信访人积极与鑫辉宏装饰公司协商解决或依法提起诉讼。
三、当地落实督查建议的工作情况
该信访事项的主要症结在于鑫辉宏装饰公司不积极配合处理,且工资款与工程款未能清算清楚。经讨论,督查组认为新罗区住建局对鑫辉宏装饰公司有监管义务,理应督促鑫辉宏装饰公司与洋畲旅游公司一起根据他们所签订的合同将工人工资与工程款区分开来,确定所欠工资款具体人员和数额,并积极筹款将剩余工资部分不折不扣地支付给工人,至于工程款部分,建议信访人通过诉讼渠道解决。同时督查组还建议事发地龙门镇政府应将该信访事项当前处理情况及意见建议报告给新罗区政府,由新罗区政府领导进一步协调解决此信访事项。
龙岩市信访督查组
2015年10月27日
龙岩市新罗区陈某林信访事项督查情况
2015年10月16日下午,市信访局会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国土资源局、闽西报社组成联合督查组,就龙岩市新罗区雁石镇陈某林来访反映的问题进行了实地督查。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陈某林,男,新罗区雁石镇人,主要反映龙雁大道征用问题没有得到解决,要求1、补偿这几年土地未能耕作的损失;2、拆迁使用面积必须按照承包经营证上的土地面积来执行;3、后续土地征用必须按照当年新的补偿标准进行补偿。
二、核查情况
经核查,2015年1月28日,新罗区信访局告知信访人该信访事项转交新罗区雁石镇政府办理,同日,发出交办函(龙新信批办单[2015]97号),将该信访事项交由新罗区雁石镇政府依法办理。
2015年2月13日,新罗区雁石镇政府向信访人作出处理答复意见书(雁信复字[2015]10号)。明确答复:上级机关并没有发文关于征用后的土地未能耕作而应当补偿损失的相关文件,新罗区雁石镇没有相关依据给予补偿。
三、当地落实督查建议的工作情况
该信访事项的主要症结在于信访人被征用的耕地实际测量面积347.79m2,而其土地承包证上的标注面积则为520 m2,信访人认为应该按照520 m2予以补偿。因为征用农民的耕地有严格的征收标准和征收办法,信访人要求按照承包经营证上的土地面积补偿及其它未耕地损失赔偿没有政策依据。经核查,2015年8月5日,信访人已领取了补偿款,且未就此事再次上访。督查组建议,雁石镇党委、政府要进一步做好信访人的政策解释和思想疏通工作,避免信访人重复上访。
龙岩市信访督查组
2015年10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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