吃到有异味的红虫寻,消费者讨说法无果与店方赌气,没想到店方真的将红虫寻吃下。前晚,市民林女士在金山一家餐馆遇到这样一件事。因为“证据”消失,林女士只好作罢。
林女士说,前晚,她和家人一行10多人在浦上大道一餐馆吃饭,其中点了一道价值一两百元的红虫寻。然而,上菜后林女士和家人都发现,红虫寻的味道有些古怪。“我们是在海边长大的,对海鲜再熟悉不过了,一入口就发现了异味。”林女士说,她马上找店方负责人和厨师长,指出红虫寻有问题,要求换一盘。店方坚称红虫寻就是这个味,不能更换,更不能免单。林女士赌气提出一个处理方案,“我跟对方说,如果觉得红虫寻没问题,就当着我的面吃下去,那样我就不追究。没想到,对方真的把红虫寻全部吃了。”林女士郁闷地说,由于红虫寻已经进了对方肚子,她的维权“证据”没有了。
“席上还有那么多道菜,我们不可能为了一道菜故意找店家的麻烦,我们只是要求换一盘,并没有提出其他赔偿要求。”林女士说。
工商部门提醒,遇到表面有明显异常的食品,消费者可拍照取证。如果表面看不出异常,无法拍照,则一定要有第三方在场,不要因一时冲动而导致证据消失。(记者 徐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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