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11”临近,电商平台一些商家纷纷采用低价预售商品的方式吸引消费者。据中新社报道,专家提醒,在购物时应分清“定金”和“订金”的区别,谨防消费陷阱。
有媒体近日报道称,湖北省工商局发布消费提醒,以格式条款规定预付款(订金)不退属霸王条款,不符合法律规定,应坚决予以抵制。
根据2015年10月1日起施行的《网络商品和服务集中促销活动管理暂行规定》,网络集中促销组织者不得采用格式条款设置订金不退、预售商品不适用七日无理由退货、自行解释商品完好、增加限退条件等排除或者限制消费者权利、减轻或者免除经营者责任、加重消费者责任等对消费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规定。
据了解,“双11”期间,电商平台部分商家会举行商品预售活动。根据商家要求,消费者只有先预付订金,才能低价预购指定的促销商品。若消费者未在规定时间内支付尾款,则订金不予退还。
多位专家指出,商家根据规定“不退定金”是合法的,但是,如果“不退订金”,则没有相关的法律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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