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打好“项目落地、脱贫攻坚、生态环保”三大战役,近日,上杭县国土资源局对列入2017年省、市、县130个重点项目和11个“重中之重”项目,制定“六保障”措施确保项目建设用地需求,进一步提高用地保障能力。
政策保障,低丘缓坡地用地报批单独组卷。对选址在低丘缓坡地开发利用试点范围内的项目实行单独组件报批、单列用地计划指标政策;支持立体综合开发。对于地下空间建设用地与地上土地使用权一并出让的,地下部分不计用地容积率;鼓励原址新建地下空间。对利用原有土地开发建设地下空间的,其地下空间建设用地使用权可以协议出让,不再补缴土地价款,可依法补办相关手续及申请地下空间不动产权证;鼓励工业用地加层。在符合规划的前提下,进行加层改造,增加用地容积率的,不再增收土地价款;灵活工业用地出让方式。推进工业用地弹性年期、长期租赁、先租后让、租让结合的供地制度,减少工业企业一次性投入成本。
规划保障,规划指标重点倾斜。用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调整增加的建设用地指标和基本农田保护面积核减指标,优先用于2017年全县130个重点项目和11个重中之重项目用地;全县统筹调剂规划指标。项目落地战役实施过程中,城乡建设用地指标用完的,在建设用地总规模不突破的前提下,允许调整使用部分交通、水利及其他建设用地指标;本县规划指标用完的,协调市国土资源局在全市范围内统筹调剂。
指标保障,用地指标应保尽保。省里下达的年度用地计划指标和项目建设过程中该县向上申请追加的用地指标,优先保障全县130个重点项目和11个“重中之重”项目用地需求用地;补充耕地指标优先保障。建立项目落地战役的耕地占补平衡保障机制,协调市级优先保障该县重点项目和重中之重项目用地占补平衡需求。
审批保障,简化项目用地预审内容。项目用地预审时,取消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和压覆重要矿产资源的审查,取消对补充耕地和征地补偿的审查;已批用地不进行用地预审。对不涉及新增建设用地在已批准建设用地进行建设的项目,不纳入建设项目用地预审范围。项目辅助工程用地不进行用地预审。对于项目工程涉及的安置地,改路、改沟和改渠用地,项目临时用地不纳入用地预审范围。招拍挂出让并联预审。对于招拍挂的项目用地,不单独预审,在制定招拍挂方案时按预审要求一并审查;优化用地审核流程。对于审批申请材料,可以从内设股室或下属事业单位获取的,不再由业主提供,改为相关股室(单位)在规定时限内提供。
供地交地保障,加快征交地工作。积极抽调骨干力量,参与项目征地工作,积极配合乡镇在法定的时限内,及时进行“两公告一登记”,及时足额落实征地补偿费用,让群众愿意征地、及时交地;及时办理供地手续。符合划拔目录、材料齐全的项目,供地手续随到随办,业项目用地在取得县政府出让方案批复后5个工作日内公告出让。
执法保障,加大巡查打击力度。抓好“两违”专项整治,坚决遏制“两违”现象蔓延,全力保障项目建设顺利实施;配合开展综合执法。积极配合综合执法部门及乡镇推动综合执法,进一步加强部门联动,全力保障项目发展空间,扫清项目攻坚障碍。(县国土局江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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