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长治 水长清 岸常绿
——龙岩市多举措协同推进绘就河湖新画卷
“如今,清冽水面上,鹭鸟齐飞,生命盎然勃发,现在河水清澈了,空气清新了,生活舒心多了。”这是记者近日漫步龙津河岸看到的景色。这一喜人的变化,得益于市委、市政府2023年为民办实事项目——龙津河幸福河湖示范段建设。
过去一年,我市积极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树牢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认真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河湖长制工作的部署要求,以问题为导向,以提质为目标,开展水环境专项攻坚,推进水生态系统治理,流域水质持续提升,河湖生态有效改善。
压实责任与联动协作并重
重抓责任落实。市第一总河湖长、总河湖长带头履职,深入流域巡查,研究解决河湖突出问题,并由市第一总河湖长挂帅、部署、推动全市水环境治理专项攻坚;召开全市河湖长制林长制工作暨生态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推进会,全面贯彻全省河湖长制林长制工作会议精神;多次召开市委常委会会议、市政府常务会议、专题会等研究部署水土保持、水环境治理、水污染防治、水质提升三年行动等工作。压实各级河湖长责任,市县乡村四级河湖长累计巡河26万余次,处理河湖问题1.81万个。
重抓协作联动。深化“生态司法+河湖长制”机制,公安机关出动警力4723人次,配合开展河道整治643次,开展河道巡查1721次,化解各类涉水不稳定因素59次;检察机关共摸排涉水领域公益诉讼线索201条,立案192件,磋商终结32件,提出诉前检察建议145份;法院系统成立专门水事审判合议庭,审理涉水案件23件,提出生态司法建议3件,发布水事典型案例6件;多部门联合开展河湖安全保护执法行动,巡查河道7222多公里,水域面积1150多平方公里,发现线索问题235条,查处水事违法案件22起。
重抓流域立法。制定《龙岩市汀江保护条例》,进一步加强流域水生态环境保护法制化进程。市人大常委会开展九龙江流域水生态环境协同保护专题调研,督促流域水环境治理。
重抓广泛宣传。建设一批河长制公园等宣传阵地,每个县新建河长制公园5个以上。
综合整治与专项攻坚并举
攻坚断面水环境。对170个考核断面开展加密监测,对水质不稳定的主要流域国省控断面及时预警、约谈和会商分析,并对上游开展溯源排查和精准治理,印发水质考核通报17期,发送水质预警短信202人次,对199个断面的县级河长进行函告预警,对50个国省控断面出现两次水质未达标河长进行约谈。
攻坚面源污染。依法关闭拆除违法违规生猪养殖场1745户、24.18万平方米,全市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达93%以上,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率达100%;关停4家不合格养鳗场,关闭拆除98家牛蛙违规养殖户,依法清退不符合养殖规划的养殖设施43299平方米;严格控制和减少农药和化肥使用量,农药使用量较上年同期减少2%以上。
攻坚生活污染。城镇生活污水管网新建改造112.88公里,完成计划目标的161.3%;实施61个村庄生活污水治理建设,已完工37个,超过省下达2023年完成40%以上的目标任务;完成7个农村生活垃圾“干湿”分类试点镇创建工作,武平、上杭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已投入运行,全市具备原生生活垃圾“零填埋”能力;加快农村“厕所革命”,全市新改建农村卫生厕所728户,占年度任务123.39%;深入实施农村小微水体整治,完成88处未达三星水体整治和520处星级评定。
攻坚管护重点。完成2329个入河排污口监督性监测和608个入河排污口整治成效评估,完成180个入河排污口年度整治任务;开展全市92个历史遗留废弃矿山治理现状实地核查,漳平、新罗废弃矿山修复工程已完成竣工验收,全市新增矿山恢复治理面积1193.14亩;小水电生态下泄流量合格水电站比例达100%,已完成89座水电站退出工作;完成5173处遥感疑似河湖问题图斑复核,排查新增的200个河湖“四乱”问题全部完成整治。
流域治理与生态提质并进
加强流域系统治理。加强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全市共完成综合治理水土流失面积33.89万亩,占年度任务120.2%,上杭县被评为2023年度国家水土保持示范县;加强河道采砂管理,2023年至2027年全域禁(休)采;加强渔业水域执法,开展闽粤联合执法行动,全市共发现制止渔业违法、违规行为25起,立案查处8起;加快流域一体化保护,九龙江流域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与修复项目开工实施26个,累计完成投资
29.37亿元。
加强水生态建设。完成中小河流治理38.02公里和安全生态水系建设193公里;完成龙岩高新区、龙雁经济开发区及永定、连城工业园区等4个园区“污水零直排区”自评建设;增加植树造林面积16.29万亩,完成森林抚育45.57万亩,完成封山育林18.92万亩;全市共开展大型增殖放流活动17次,投放鱼苗总数近528万尾(只)。
示范引领与探索创新并行
拓展提升水土流失治理“长汀经验”,全国首单水土保持项目碳化汇交易在我市长汀签约(交易碳汇10万吨、总价180万元),获水利部李国英部长批示肯定。
率先在全省深化水权改革,实现全省首宗水权交易,入选水利部典型案例在全国推广。
创建“老兵河长”民间护河品牌,在全省首创发动退役军人参与河湖管护模式,每县招募近100名“老兵河长”开展志愿护河行动,切实“守护好一江碧水”。
创新实施“百村千段群众河长”护河交水模式,分级分段明晰河道管护责任,着力构建“河长治河+村民自治+全民护水”治水机制。
探索创新乡镇交接断面水环境“442”整治模式(4项机制、4项措施、2个手段),工作模式在全省推广,从流域末梢入手,抓好“毛细血管”水环境整治。
探索“河道警长”工作新机制,市、县在全省率先建立“公安局驻河长制办公室河道警长联络室”,着力加强对矿山污染、养殖污染、非法采砂等违法案件立查立办。(融媒体记者 曾燕福 通讯员 谢文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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