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市政府办公室下发通知,明确今年度全市补充耕地面积3400亩,并要求各县(市、区)认真抓好落实,切实加强新增耕地管护,严格考核奖惩,实现全市耕地数量、质量双平衡。
《通知》指出,各县(市、区)要压实耕地保护主体责任,及时将年度补充耕地任务分解下达至所辖乡(镇),落实到具体项目和责任单位,加快补充耕地项目实施,提高新增耕地质量,确保按时保质保量完成今年补充耕地任务。今年全市补充耕地任务面积3400亩,原则上3060亩由自然资源部门负责通过土地综合整治、生态修复等项目落实;340亩由农业农村部门负责通过高标准农田建设等项目落实。
《通知》强调,各县(市、区)要进一步提高补充耕地生态和质量意识,积极推进建设占用耕地的耕作层土壤剥离再利用。鼓励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根据立地条件实施土地平整,将建设区域周边拟退果退林后恢复为耕地的地块、其他零星非耕地地块纳入建设范围,对具备条件的旱地增加灌溉设施提质改造为水田,并实施土壤改良和地力培肥,增加新增耕地、水田数量,提高耕地质量等别。
《通知》重申,要严格考核奖惩。超额完成补充水田任务的,超额部分可用于冲抵旱地改水田提质改造任务。高标准农田建设中旱地改水田,参照高标准农田建设新增耕地省级奖补标准执行。对未完成年度补充耕地任务的地区,责令限期整改到位,逾期未整改到位的,暂停除国家及省以上重点建设项目、民生项目外建设占用耕地的补充耕地挂钩。(通讯员 吕洪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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