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批复的《龙岩市机构改革方案》,12月19日,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印发《龙岩市机构改革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推动各项改革任务落地见效。
《实施方案》明确了我市市级党政机构改革的总体要求、机构设置等内容,确定共设置市级党政机构49个,其中党委机构15个、政府工作部门34个。同时,方案明确要统筹推进市人大、政协和群团组织、事业单位等其他市级各项改革任务。今年12月底,我市要基本完成市直部门机构班子配备、人员转隶、挂牌、办公场所调配、公共科室集中办公等工作;明年3月底基本完成涉改部门“三定”工作。
《实施方案》强调,各级各部门要树牢“四个意识”,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切实将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关于地方机构改革的决策部署上来。在市委统一领导下,各级各部门党委(党组)主要领导要当好第一责任人,坚决贯彻落实改革任务,不讲条件、不打折扣、不搞变通、不开口子。要细化工作进度,严格按照中央和省委要求进一步细化改革的时间表、路线图,做到分工合理、程序清晰、时间节点明确,确保改革各项任务圆满完成。要稳妥有序推进,全面贯彻“先立后破、不立不破”原则,新旧机构交替中,有序做好人员转隶、新机构挂牌、集中办公等工作。要严格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严格执行有关规定,做好思想政治工作,确保思想不乱、工作不断、队伍不散、干劲不减。
为使社会各界了解本次机构改革总体部署、机构设置总数及政府机构设置等相关情况,本报记者采访了市委机构改革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负责同志,该负责同志对此进行全面解读,敬请关注。(记者 林阿玲 张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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