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松毛岭景区内,为牟取私利,两人盗窃杉木被拘。日前,龙岩连城警方成功查处了该起盗窃林木案。
原来,去年12月14日,连城县公安局朋口森林派出所在重点巡查松毛岭景区时,发现违法行为人项某孜(男,连城朋口人,44岁)、余某妹(女,连城朋口人,51岁)为牟取私利未经林木所有人同意,擅自在松毛岭“七岭”山场盗窃杉木。
经项某孜、余某妹现场指认及技术人员鉴定:项某孜共计盗窃林木5棵,立木材积0.4072立方米,价值约为人民币约275元;余某妹共计盗窃林木4节,立木材积0.029立方米,价值约为人民币26元。
按相关规定,今年1月16日公安部门依法对违法行为人项某孜、余某妹分别处以行政拘留6日和5日的处罚。
警方提醒:保护松毛岭景区的林木生态资源,决不允许极个别人为了一己私利损害景区的一草一木。破坏森林资源的一切违法活动,将得到法律的严惩。(记者李大荣通讯员游富罗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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