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长汀县出台《长汀县国有企业承接银行不良资产的指导意见》,按照“政府主导、市场运作、合理合法、灵活处置、风险可控”的承接工作原则,在机制、程序、考核等方面进行了详细规定。指导意见的出台,对打通不良贷款后端处置通道,有效防控化解金融风险具有积极的保障作用。
意见规定,由县国有企业通过以有资质收购银行不良资产的资产管理公司名义,集中采取司法、市场、行政手段,承接和处置银行不良资产,拓宽不良贷款处置通道,增强化解金融风险手段。明确承接不良资产程序和流程,实行“不良资产报告、制定承接方案、不良资产承接”的审批流程,确保有效防控化解金融风险,依法妥善处置资产。同时,由县财政局、国资办做好承接所需资金的保障工作,并加强与税务、产权登记及公、检、法等部门协调配合,促进承接工作规范有序。制定考核和激励机制,扶持相关企业大胆开展工作,提高企业经营管理能力,保证国有资产保值增值。(通讯员 江鹏 志远 海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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