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福清市发布《福清市农民专业合作社质量提升整市推进试点实施方案》,并启动农民专业合作社质量提升整市推进试点工作。
根据《方案》,福清市将紧紧围绕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践行新发展理念,坚持以农民为主体,促进农民专业合作社规范提升为目标,坚持规范建设与创新发展相结合,完善农民专业合作社运行机制和经营模式,强化指导监督。通过“清理整顿、规范提升、扶持壮大”等方式,探索福清市提升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质量的路径方法,以优示范,树立农民专业合作社高质量发展的样板。
通过试点,力争到2023年,福清市农民专业合作社中,国家级示范社达到1家以上,省级示范社达到10家以上,市级示范社达到24家以上,县级示范社达90家,60%以上正常经营的合作社建立完备的成员账户、实行社务公开、依法进行盈余分配。
在2021年6月至2023年12月期间,对当年获评福清市级、福州市级、省级和部级(含以上)示范社的,市财政按就高不重复原则分别给予1万元、3万元、5万元、7万元一次性奖励。镇(街)可根据实际情况安排相应奖励资金。
截至2020年12月,全市登记注册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共有276家。其中,省级示范社5家,市级示范社9家,县级示范社72家。(记者 谢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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