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先笔试后面试。
(一)笔试
1.笔试类型:
根据按岗设考原则,笔试试卷类型分为三类:
第一类:教育教学通用能力测试(一),主要测试报考政治、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历史、地理、生物等科目职位的人员,从事本类别职位应该具备的基本能力与基本素质。
第二类:教育教学通用能力测试(二),主要测试报考美术、音乐、体育、信息技术、会计、特殊教育等科目职位的人员,从事本类别职位应该具备的基本能力与基本素质。
第三类:教育教学通用能力测试(三),主要测试报考学前教育职位的人员,从事本类别职位应该具备的基本能力与基本素质。
2.笔试时间:
笔试时间为2017年7月23日,具体时间以准考证通知为准。
3.其它:
报考人员凭二代身份证原件和准考证参加考试。笔试地点及注意事项详见准考证。
报考人员可凭身份证号码登录报名网站查询本人笔试成绩。
笔试成绩总分为100分,保留小数点后2位。笔试成绩合格最低分数线由2017年潮州市潮安区教育系统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划定。
(二)确定面试人员名单
笔试结束后,在成绩合格者中,按招聘岗位与面试人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面试人选,不足比例的,按实际入围人数确定人选。
进入面试的人选按规定的时间、地点进行资格审核。资格审核由潮安区教育局组织实施。资格审核时间、地点在潮安区人民政府公众网及潮安教育信息网上公布。不参加资格审核或资格审核不合格者,不得参加面试,缺额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面试人选。
资格审核提供的资料如下:
1.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2.学历证书、教师资格证书、毕业生报到证等原件及复印件;
3.国有单位在编在职(岗)报考人员,须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4.其他主要业绩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5.《2017年潮安区教育系统招聘报名表》原件一份;
6.港澳台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必须提供教育部出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原件、复印件。
7.“三支一扶”或“大学生村官”人员应出具省级相关主管部门颁发的《广东省“三支一扶”合格证书》或《广东省高校毕业生到农村任职工作证书》原件、复印件。
以上资格审核提供的资料复印件一概不退回。
面试人员名单将在笔试结束后20个工作日内在潮安区人民政府公众网及潮安教育信息网公布。
通过资格审核,具备参加面试资格的考生须作出不主动放弃面试、体检、考察、聘用资格的书面承诺,同时也须作出若被聘用,保证按时报到,按要求履行满最低服务年限职责的承诺,违背承诺的记录在案,2年内不得报考我区机关事业单位。
(三)面试
面试工作严格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面试工作规范(试行)》有关规定,统一时间进行。具体时间、地点等事项另行通知。
(四)成绩
面试成绩总分为100分,面试成绩合格线划定为60分。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考试总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3位。如同一岗位考生总成绩相同的,则依次按照“三支一扶”考生、“大学生村官”、笔试成绩、面试成绩顺序高低确定名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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