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 录取
在自治区招生办领导下,学校将按照“阳光工程”的精神和要求,严格保密制度,贯彻“分级管理、逐级负责”的原则,按照“学院负责、招办监督”的要求,认真做好单独招生录取工作,
1、录取原则:
学院根据“志愿优先,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原则进行录取。
2、录取办法和要求:
①、划定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由学院单独招生工作领导机构根据高等职业教育对新生的基本素质要求,参照考生考试总成绩和招生计划数划定;考试成绩由文化素质科目成绩和综合素质评价成绩两部分组成,最低录取分数线180分。
②、考试总成绩=文化素质成绩+综合素质成绩;
③、外语语种要求:不限;
④、男女生比例要求:不限;
⑤、身体健康状况要求:符合教育部、卫生部和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指导意见》标准要求。
3、3月13日学院单独招生工作办公室根据考生总成绩提出预录取名单,报学院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3月14日—3月19日将审核通过后的预录取考生的名单在学院网站(网址 http//: www.akszy.com))上予以公示并上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招生办公室。
4、3月22日—30日,考生凭密码登录新疆高职单独招生考试服务平台进行录取确认,确认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全国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等其他类型的普通高校考试招生,也不能被其它高校录取。未在规定时间上网确认录取的考生视为自愿放弃高职单招录取资格。
5、4月10日前,经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招生办公室审核、批准后的录取考生予以发放录取通知书,并将录取结果公布在学院招生信息网。
第六章 新生入学与复查
1、新生严格按照录取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入学。对于逾期未到学院报到注册的考生,学院将取消其入学资格。
2、新生入学后,学院将按照规定进行体检和资格复查,体检不合格或资格复查不合格者,学院将上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取消其入学资格。
第七章 组织工作
学院成立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和相应的工作机构以保证单独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
1、成立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单独招生办公室,全面负责单独招生各项工作。
2、单独招生工作由学院纪检监察部门和自治区招生办双重监督。监督举报电话:0997-2525329.
地址及联系方式:
阿克苏职业技术学院考点:阿克苏市迎宾路59号阿克苏职业技术学院东校区
联 系 人:李俊逵老师 (0997—2514931 13179970056)
亚尔麦麦提老师 (0997-2514247 13579382868)
阿克苏职业技术学院2017年单独招生工作安排时间表
时间 工作内容
1月10日—2月20日 登录自治区招生网报名
3月10日 考生来院校领取面试准考证
3月11日 考生到校参加面试考试
3月22日-3月30日 登录自治区招生网进行录取确认
4月10日 邮寄录取通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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