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北京9月23日电 国务院办公厅日前印发《关于加快医学教育创新发展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意见》指出,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把医学教育摆在关系教育和卫生健康事业优先发展的重要地位,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质量,为推进健康中国建设、保障人民健康提供强有力的人才保障。《意见》提出四个方面17条改革举措。
一是全面优化医学人才培养结构。提升医学专业学历教育层次。加强医学学科建设,推进麻醉、感染、重症、儿科等紧缺专业学科建设和人才培养。加大全科医学人才培养力度,逐步扩大订单定向免费医学生培养规模,加快培养防治结合全科医学人才,加强面向全体医学生的全科医学教育,加快推进全科医生薪酬制度改革。加快高水平公共卫生人才培养体系建设,依托高水平大学布局建设一批高水平公共卫生学院。加快高层次复合型医学人才培养,促进医工、医理、医文学科交叉融合。
二是全力提升院校医学人才培养质量。提高入口生源质量,扩大中央部门所属高校本科医学专业招生规模。培养仁心仁术的医学人才,强化医学生职业素养教育,加强护理专业人才培养。传承创新发展中医药教育,做大做强中医药主干专业,培养少而精、高层次、高水平的中西医结合人才。医教协同加强和规范高校附属医院管理,夯实高校附属医院医学人才培养主阵地。系统推进综合性大学医学教育统筹管理,完善大学、医学院(部)、附属医院医学教育管理运行机制。建立健全医学教育质量评估认证制度,构建医学专业全覆盖的医学教育认证体系,建立具有中国特色、国际实质等效的院校医学教育专业认证制度。加快建立医药基础研究创新基地,建立“医学+X”多学科交叉融合平台和机制。
三是深化住院医师培训和继续医学教育改革。健全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加大全科等紧缺专业住院医师培训力度,加快培养一批防治复合型公共卫生人才,保障住院医师合理待遇。推进继续医学教育创新发展,推广可验证的自学模式,发展远程教育,在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价中,突出品德、能力、业绩导向,强调临床实践等业务工作能力,破除唯论文倾向。
四是完善保障措施。加强组织领导,有关部门要进一步加强医学教育综合管理和统筹,各地、各有关部门要把医学教育创新发展纳入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本部门重点工作计划。实施国家重大战略工程,加强对医学教育投入保障,中央预算内投资加大对医学院校支持力度。保障经费投入,适时调整医学门类专业生均定额拨款标准、住培补助标准,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要按照规定落实投入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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