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上半年,教育部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食品安全“四个最严”的指示要求,进一步巩固校园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成果成效,会同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公安部、国家卫生健康委等相关部门,多措并举,抓实校园食品安全管理,推动校园食品安全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保障广大师生“舌尖上的安全”。
在突如其来的新冠肺炎疫情面前,教育部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的决策部署,部署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春季学校食品安全工作,3月26日,教育部会同市场监管总局、公安部印发通知,要求各地市场监管、教育、公安等部门落实食品安全责任制,统筹研究部署疫情防控和春季开学学校食品安全工作,定期开展食品安全自查自纠,认真排查从业人员健康状况,全面核查清理所有食品原料,及时排查和消除学校食品安全风险隐患,通过制定方案、细化措施,将工作抓紧抓实抓细。
针对各地学校陆续复学复课的实际情况,为加强学校复学复课后校园食品安全管理,5月19日,教育部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关于切实做好学校复学复课后校园传染病防控和食品安全管理的通知》,专门部署加强复学复课后校园食品安全管理工作,要求各地各校增强防范意识,做好学校食品安全风险管理工作,严格管控食品、原材料和餐具采供渠道,积极推进学校食堂“明厨亮灶”工程,保障师生饮水安全,强化食品安全科学知识和法律知识普及。
入夏以来,为加强夏季学校食源性疾病防控工作,6月12日,教育部、市场监管总局联合印发《关于加强夏季学校食源性疾病防控工作的通知》,部署加强各地学校和幼儿园复学复课后食源性疾病防控工作,要求各地教育、市场监管部门全面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加强食品安全管理,督促学校和校外供餐单位严格执行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规定,严格执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落实食品安全校长责任制,加强食品安全科普宣传教育。
与此同时,6月19日,教育部印发《关于深入开展新时代校园爱国卫生运动的通知》,要求各地和学校强化食品安全管理,将强化食品安全管理融入新时代校园爱国卫生运动。此前,6月15日,教育部联合市场监管总局、公安部、国家卫生健康委等四部委印发《校园食品安全守护行动方案(2020—2022年)》,部署开展校园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联合开展校园食品安全守护行动,对各地全面落实校外供餐单位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和学校食品安全校长(园长)负责制、加强农村义务教育学校食堂监管、加强校园食品安全社会共治、严惩重处校园食品安全违法违规行为等提出明确要求。(记者柴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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