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万人,与全国学龄儿童总数相比,虽然所占比重不高,但是这些现行教育体制的反叛者的命运尤其值得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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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的意义远远不只是休憩的港湾,更是一个探索新教育方法的乌托邦。这批特立独行的小众家庭,在通往各自理想教育的道路上艰难前行,尽管他们奋力挣扎,但大多数不得不接受“失败”的结局。”《新京报》关于让孩子“在家上学”的报道,再一次把这一现象拉入人们的视线。2013年,民办非营利机构21世纪教育研究院发布《中国在家上学研究报告》,报告显示中国大陆约有1.8万名学龄儿童在家接受教育。
一些家长让子女在家接受教育,因为不认同学校的教育理念、教育方法、教学效果,希望孩子的个性得到充分发展,体会到成长的快乐。这部分人群分布在一线城市最多,在二三线城市乃至小城镇亦不乏实践者。
“在家上学”的报道总会引发争议。从法律上来说,《义务教育法》规定:凡年满六周岁的儿童,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送其入学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适龄儿童、少年因身体状况需要延缓入学或者休学的,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提出申请,由当地乡镇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批准。也就是说,如果未经政府有关部门批准,不让孩子接受学校提供的义务教育便违反了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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