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观来看,低龄留学至少存在两个方面的好处,一方面是给家长提供了多元的教育选择,有机会接受国外的优质教育,实现义务教育阶段孩子的更好成长。另一方面是对国内义务教育阶段尤其是大城市学位紧缺起到某种程度的缓解作用。就目前的情况看,愿意到国外低龄留学的群体,恰恰是国内一些大城市家庭的孩子,这有利于缓解城市义务教育阶段学位紧张的现实。
还不得不说的是,有一种观点认为,出国留学的孩子太小,自理能力等很差,对他们成长不利,不该过早出国留学,这其实有些想当然。了解历史的人可能都知道,在1872年到1875年间,在实业家容闳的倡议下,清政府先后派出4批共120名幼童学生赴美留学,这批学生出洋时的平均年龄只有12岁。而这些低龄留学生中,先后涌现出“中国铁路之父”詹天佑、中华民国第一任国务总理唐绍仪等一大批历史名人。
总之,不管是从现有的法律规定,还是留学的益处等方面,都不宜一刀切地对低龄留学说不,轻易给低龄留学戴上违法的“帽子”。
(作者系公务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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