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绩出了再填志愿、两次征求志愿,给考生更多回旋余地
上海某高中名校高三学生家长殷女士告诉记者,她本人对于《实施方案》中“成绩公布后再填志愿”和“两次征求志愿”这两项印象特别深刻,这意味着,孩子因为志愿填报失误而错过心目中的好学校、好专业的几率会明显降低。
“过去高考,老师总说填报志愿本身也是一门考试。太难了。上海孩子在考前,要和老师一起预估自己可能考出一个什么样的成绩,可能能考上什么档次的学校。”殷女士说,自己曾有不少朋友的孩子,都是因为“志愿没填好”,而不得不以特别优异的成绩,进入不理想的大学和专业学习,“对孩子打击特别大。”
高中学校的校长们,对这种变化的感受最深。
杨振峰说,这种方法大大降低了由于学生对自己及高校的要求预判不足而引起的脱档及退档风险,充分反映了政策设计中的人本关怀,体现了对考生的充分关爱和尊重,“所有这些政策的设计都有利于增强考生及家长的感受度和获得感,使志愿填报成为考生 学会选择,奠基发展 的过程。”
上海市市北中学校长陈军也在《实施方案》中发现了“教育界的希望”——志愿填报环节尊重考生选择权。他认为,这是在向外界传递一种信号——考生、家长和学校应该更加重视学子的个性成长,注重学生内心真正的发展需求。
“突出选择的作用,是希望考生尽可能地从自己的个性成才需要出发、从志向兴趣出发,思考选择进怎样的大学,学怎样的专业,更加注重职业生涯规划。”陈军建议,在两次志愿征集过程中,考生及其家长应当更多地“想想专业”,“确实有不少专业是时代热炒的专业,不少考生选读这些专业不一定完全从个性、志趣出发,这种选择的局限,在一定情况下是可以理解的;但是也有不少所谓冷专业未必不受考生欢迎和追求,冷专业同样有 热人生 。”
华东师范大学副校长周傲英介绍,为了尽量让考生“会填志愿”,学校在专业组的设置方面,也尽量将院校专业组的数量控制在合理范围内。比如,部分专业通过大类招生、宽口径培养,帮助考生在高考选择阶段做一个缓冲。在学生入学之后,还有申请转专业的机会,为学生的成长提供更多的可能性和发展空间。
“华东师范大学的部分理科专业要求考生选考物理/化学/生命科学,考生本人自主选择的3门选考科目中只要有1门与院校专业组的要求一致,即符合要求,所以在实际填报志愿时,考生的选择权和自由度是相当大的。”周傲英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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