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合作伙伴───永春县卫生局介绍
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卫生工作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技术规范和卫生标准;组织实施全县卫生工作地方性政策;研究提出全县卫生事业发展规划和战略目标,推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统筹规划与协调全县卫生资源配置。
(二)拟订并组织实施农村卫生、社区卫生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负责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综合管理,组织指导社区卫生服务体系建设。
(三)拟订并组织实施妇幼卫生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负责妇幼保健的综合管理和监督。
(四)负责疾病预防控制和健康教育工作,拟订并组织实施重大疾病防治规划、免疫规划及相关政策措施,协调有关部门对重大疾病实施防控与干预,按规定公布传染病疫情信息。
(五)负责卫生应急工作,拟订卫生应急预案和政策措施;负责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预防准备、监测预警和风险评估,指导实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预防控制与应急处置。负责本县重要会议与大型活动的医疗卫生保障工作。
(六)贯彻中西医并重的方针,促进中医药事业发展,推进中医药领域的学术交流和技术合作。
(七)指导规范卫生行政执法工作。按照职责分工负责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环境卫生、学校卫生和饮用水卫生等监督管理,负责公共场所卫生监督管理,负责传染病防治监督。
(八)负责医疗机构医疗服务的全行业监督管理。组织实施医疗机构医疗服务、技术、医疗质量和采供血机构管理的政策、规范、标准,建立医疗机构医疗服务评价和监督体系,组织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
(九)负责上级确定的保健对象的医疗保健工作,指导干部的医疗保健工作。
(十)承担县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和县防治艾滋病工作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十一)承办县委、县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县卫生局设4个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规划财务股、卫生应急办公室)
综合协调局机关和下属事业单位工作,督促重大事项的落实;起草全县卫生工作重要文件,拟订全县卫生事业中长期发展规划,综合协调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实施工作,统筹规划与协调全县卫生资源配置;负责局机关文电、会务、机要、档案、信息、保密、信访、政务公开、新闻发布、机关规章制度建设、机关行政后勤、计划生育、安全保卫和全县卫生系统信息化等工作;协调办理人大建议、政协提案;指导和管理医疗卫生对外交流、合作、援外及其他外事工作;负责局机关和下属事业单位机构编制、人事管理、劳动工资、卫生统计、预决算草案、国有资产管理、内部审计、教育培训、离退休人员管理等工作;按规定协调利用国外卫生贷款有关工作;协调、指导全县卫生人才队伍建设,组织开展各类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评审工作。
拟订全县卫生应急和紧急医学救援规划、制度、预案和措施;开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预防准备、监测预警、处置救援、分析评估等卫生应急活动,组织实施对突发急性传染病的防控和应急措施,组织实施对重大灾害、恐怖、中毒事件及核事故、辐射事故等紧急医学救援,指导各乡镇开展卫生应急工作;负责本县重要会议与大型活动的医疗卫生保障工作。承担县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指挥部的日常工作。
(二)医政股
承担医疗机构医疗服务的监管工作,建立医疗机构医疗质量评价和监督体系,组织开展医疗质量、安全、服务、财务监督和评价等工作;按规定拟订并组织实施医疗机构、医务人员、医疗技术应用、医疗质量和服务、采供血机构管理等有关政策、规范、标准,指导医院药事、临床重点专科建设、医院感染控制、医疗急救体系建设、临床实验室管理等有关工作;组织公立医疗机构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参与药品、医疗器械临床试验管理;负责护士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全县卫生科技、医学教育发展有关工作,组织实施重点医学科研攻关项目,搞好重点学科建设,指导本县医学技术成果的普及应用工作。负责全县中医药、中西医结合及民族医药发展的相关工作,推进中医药继承与创新,促进中医药事业发展。负责县药品集中招标采购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具体工作。
承担综合管理全县农村基本卫生保健、城镇社区卫生、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妇幼卫生工作,拟订并组织实施有关政策、规划、标准;指导农村与社区卫生服务体系建设,负责乡村医生相关管理工作;监督指导农村与社区卫生政策的落实;监督管理妇幼保健的实施,牵头组织预防和减少出生缺陷与先天残疾工作。
(三)疾病控制与卫生法制监督股
拟订并组织实施重大疾病防治规划、免疫规划和严重危害人民健康的公共卫生问题的干预措施,完善重大疾病防控体系;防止和控制疾病的发生和疫情的蔓延;拟订并组织实施健康教育有关政策、规划。负责局机关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审核、有关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按照职责分工负责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环境卫生、学校卫生和饮用水卫生等监督管理;负责公共场所的卫生监督管理,负责传染病防治监督;负责全县卫生执法的监督管理。承担县防治艾滋病工作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四)行政审核审批股
负责行政审批事项的审批、审核、核准、备案、转报及相关政策咨询工作;负责驻行政服务中心窗口管理和建设工作;负责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和制定行政审批管理工作制度;负责协调局机关相关职能股室完成卫生行政许可的审查、考核工作。
县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 负责全县爱国卫生运动的组织、协调、检查、监督;组织开展创建卫生县城、卫生村镇活动;指导城乡开展除“四害”达标和农村改水、改厕工作;负责控制吸烟和卫生科学宣传普及工作;承担县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四、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
县卫生局机关行政编制为9名。其中:局长1名、副局长2名、纪检组长(副科级)1名。
机关工勤人员事业编制1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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