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的法院就韩寒诉方舟子侵权立案了。这标志着韩方之争从斗“嘴”阶段正式升格到斗“法”阶段了。有不少抱息事宁人心态的人认为这是事态扩大了,不过我倒认为这是一个进步,一个大大的进步。
事件是由麦田的博客《人造韩寒》引起的,不过却把打假斗士方舟子卷进来了。打假斗士方舟子名头更响,很快取代了原主角的位置,他誓言要破掉所谓的“韩寒神话”。网络、微博都是很好的平台和催化剂,于是双方形成了一场恶斗。这场恶斗自然是嘴巴官司。嘴巴官司除了能引来围观者的兴奋与起哄以外,其实是不会有任何结果的。文人们除非你用毛巾捂上他们的嘴巴,否则他们是断不肯服输的。于是只好另寻他途。这不,韩寒和他爸就把方舟子等诉到了法院。
韩寒选择斗“法”,有许多人是感到意外和不解的。譬如有的人认为他们是持续“制造轰动效应”搞过了头,更有报道发出如此感慨:“文坛事,法庭能了?”我看了这话就感到疑惑了,文坛事,法庭不能了,那哪儿才能了呢?难道要像肖传国那样,去买凶杀人?韩寒要走“江湖”路线当然是比肖传国更有“条件”的,至少他不用花10万去买凶,他开上自己的赛车去把方舟子撞飞,制造一起“普通的交通事故”是很简单的。韩寒这个不错的赛车手至少没有冲动到如此地步,说明他还是蛮可爱的。
当然,韩寒还是有“失态”之处的,他自己也承认了。譬如他悬赏2000万征集代笔证据,看是为了证明自己的清白与无辜。其实也太“牛”了,无形之中炫富了。2000万,这个数字普通老百姓有吗,他的那些粉丝们有吗?所谓财大“气”粗,他确实失态了,并不理性。诉诸法律,由法律来判定是非曲直,应该是最佳的选择。毕竟法律是我们当今这个社会最权威的游戏规则。肖传国的“江湖行径”是幼稚低劣的行为,与理性这个词根本不匹配。
韩寒的选择与方舟子的应对,都体现出了现代知识分子的某种素养,我觉得是十分难能可贵的。我们注意方舟子说的话,即使官吏败了,也只赔钱不道歉。这表明方舟子“死硬”吗?在我们传统的游戏规则里,强迫人思想的服从、态度的转变往往是居于第一位的。所以很多人盯住了方舟子坚持“不道歉”的“顽劣”态度,感到不解,甚至反感。其实方舟子“只赔钱不道歉”的态度,更反映了他对“法”的游戏规则的尊重和配合。我们这个社会的现实是,更需要强大的游戏规则。
“很有可能得诺贝尔奖”的肖传国医生,在“表达”与方舟子的恩怨的过程中,一开始也是选择了“法”的游戏规则的,他在多年的时间里,在不同的法院,与方舟子打了多次的官司,这其中有胜有败。然而他在信念上,却并没有树立法律至上的观念,当法的游戏规则并不能完全满足其个人意愿的时候,他就摒弃了这一神圣的游戏规则,走上了买凶袭击对手的路子,也把自己送上了身败名裂的不归路。
所以,我觉得韩寒和方舟子两个名人选择斗“法”,无论谁胜谁败,他们的这一做法无疑是具有很好的社会示范意义的。我们这个社会要建立真正的“法治”,不光要相信文坛事可以到法庭去了,而且最终要做到一切事都要到法庭去了。(长江网杨之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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