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厦门纪委监察局网站消息,日前,厦门市同安区纪委监察局通报了2起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典型案例。
1.五显镇明溪村两委违反农村集体财物管理规定问题。2006年1月,明溪村两委未经上级批准,以村委会名义违规使用村集体资金12.5万元用于购买公务用车及支付运行费用等,并通过虚列假账以逃避会计部门的监督。2016年12月28日,区纪委对负有主要责任的该村党支部书记苏树坤给予党内警告处分。
2.同安区残疾人联合会原理事长、残疾人劳动服务管理站原法人代表林少斌履职不到位问题。2013年至2015年间,区残疾人劳动服务管理站先后委托厦门市鹭艺轩工贸有限公司分4期对88名残疾人进行漆线雕技能培训,但有25名学员未参加培训,其中有一期未真正举办。该管理站没有认真履行监督、检查职责,致使区残联向鹭艺轩公司多支付培训费用共计95627元。2017年3月31日,区纪委对负有直接责任的时任区残疾人联合会理事长、残疾人劳动服务管理站法人代表林少斌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并收缴多支付的培训费用。
通报要求,全区各级各部门各单位和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基层党员干部要从中汲取教训,举一反三,引以为戒。各级党组织要保持坚强政治定力,严格履行主体责任,层层传导压力,以典型案例为反面教材,教育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基层党员干部严格自律,切实维护群众利益。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加大力度,盯紧基层“蝇贪”问题,严肃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同时加大“一案双查”力度,强化责任追究,坚决遏制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的滋生,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评论, 登录| 注册
厦门国际邮轮中心新航站楼施行“一次过检”2025-04-17
闽南网推出专题报道,以图、文、视频等形式,展现篮球比分直播:在补齐养老事业短板,提升养老服